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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了什么时候起,开始意志消沉、开始怨天尤人、开始得过且过。有个糊口的工作就不错了,哪管喜不喜欢;找个不错的人就嫁了吧,何必考虑爱与不爱;有个地方蜗居已是万幸,怎敢奢望富丽堂皇!至于年少时的那些梦啊,就让它梦着吧,以此来证明曾经的自己是多么的异想天开。
回忆是酸涩的,带着钝钝痛。有些事程锦刻意忽略了,不是想隐瞒什么,而是觉得害怕,害怕什么呢她又说不清。
十几年的光阴却只是回首的一瞬,那么漫长,那么短暂。
从没想过自己可以这么心平气和的对一个人说起自己的过往,那些自以为难以启齿的事竟然说的那么坦然,是真的老了吧,连羞耻之心都麻痹了。
。。。
她的呼吸渐渐平稳,消弭了外面的喧嚣。尚嘉年却毫无睡意,斜靠在床头凝望着一团黑。随口扯出一个话题本意不过是想转移她的注意力,别看她一副傻乎乎的样子,却爱一个人胡思乱想,敏感而脆弱。
她说的他都深有体会,因为有所经历,所以惺惺相惜。他不正是看上他们经历相似家境相等才找她的吗?他从来都不是高尚的人,门当户对,老祖宗传下来的话总是有它深刻的道理。
有那么一瞬间觉得自己很卑鄙,她把他当作救世主,而他不过是用她来满足一己私欲。被人仰望着是一种骄傲,没有人不虚荣。
微微的叹息,轻轻的握住她的手,她的手有点大,手指有点粗,掌心还有一层薄薄的趼,穿透过手掌直直扎入他心里。
在家的时候经常听姐姐们抱怨自己的手难看、手掌大手指粗,都是因为活干多了。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是财富亦是无奈,不由人的生活必须努力去适应。
他曾经牵过另一个女孩的手,如书中所形容的纤纤玉手,白皙细腻如精致的瓷器。那时侯的他总有一种握不住她的不安,他害怕自己给不了那双手最好的呵护,害怕那双手因为自己而失去了原有的美丽。自己都对自己没有信心,失去她也是必然的。
有些爱情,在时间中伟大,有些爱情,在时间中消逝。现在握在手里的手、躺在身边的人或许不是最好的,但一定是最适合自己的。因为他不是随便的人,不会随便找个人将就一生。
*
因为时刻惦记着周末要与尚嘉年同事吃饭的事,程锦每天都过得提心吊胆,周五不用加班,一下班就迫不及待的把陈家宝拉了出来。虽然知道她最近有点忙,但是没办法,她的朋友少实在少的可怜。
当然,陈家宝是非常非常非常的乐意,用她的话来说,为科学事业献身很重要,但是逛街更重要。
结婚一年后陈家宝又重新做回学生,跨专业考进了全国闻名的化物所读研,当然这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所有匪夷所思的事发生在陈家宝身上都不算惊奇。
陈家宝本来就比程锦小三岁,再加上被家人和沈长安保护的太好,完完全全是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单纯小女孩。
初次相识,程锦就很不厚道的想到古代某个糊涂皇帝,“老百姓吃不上米那他们干吗不吃肉?”
当然这只是她的外表,现在的孩子都比较早熟,从她嘴里吐出的话绝对是很黄很暴力而又特别的经典。
好不容易歹着个让程锦改变自我形象的机会,陈家宝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拉她进理发店,她忍她的钢盔头很久了。
程锦是出了名的勤俭节约的主,自然不会下狠心在自己的头上大兴土木,单单修理一下刘海就四五十,这年头头发比脑袋还值钱。
额前少了防护墙,程锦十分的不适应,不由自主的就想把偏在一侧的刘海给时不时的摸摸刘海。
“半拍,你再拽下去你的钱可就白花了。”
很好,一语命中程锦的要害,她乖乖的收手。
“去试试。”陈家宝雄赳赳气昂昂拿了一摞衣服往程锦手里塞,瞟了一眼价格,极度不解加郁闷,不过是几块破布竟然要我们n张百元大钞。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币越来越像卫生纸一样泛滥。后悔拉陈家宝出来了,像她那种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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