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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阅读(3/4)

省政府法制办政策法规的领导、市人大代表、市直一些单位代表列席,还有分焦作本地媒记者。

昨晚折腾得比较晚,没有好发言准备。趁大家发言的间隙,简单地看了一下手中的材料。邀请听证发言的人中,有业主代表、业公司、律师等人员组成。这个维修基金,实质就是要求业主在买房的时候,与开发商一起照一定比例将钱存在某个机构手里,等房这些公共位需要维修时再使用这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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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帽横飞(32)

前面业主代表发言时,都是与主持人计价还价,说收的比例太了,有个长者,还算了一笔帐,如果全市全这个比例,将有6亿的资金,着实吓了我一

业公司发言,肯定站在他的立场,说收了这笔钱,将来业维修,用钱方便多了,比现在受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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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律师发言,专抠字,在“基金”一词上费了一番

到我发言时,快十一半了,有个记者觉好象大势已定,提前离开了。

我不喜法律式的辩论。上大学时,小玉是个法律狂,喜找一些案例,适用法律。常常在模拟法上与对方辩得跟个好斗的公式的,脸红脖,似乎真理就在她手中。小玉特看不起我这派,说我虽然是个学法律的,吊儿郎当,心中却在着亵渎法律的神圣和权威的事。有时把我说恼了,我就将她辩得无完肤、目瞪呆。我辩论时,不喜修正式,要辩,咱就全盘驳倒,重建我自己的观,个十足,哄哄。

工作后,小玉代理不少案。我跟她定了一条不成文的规矩:向我请教可以,但不辩刑事案,因为刑事案,血淋淋的现实,容易让我发疯,恨不得立即将被告拉去枪毙,丧失辩论的基础。除此外,民事、商事、行政、合同、经济等案,无所不包,由于职业的关系,我尤其喜辩论合同案例。

从大学被小玉上辩论时起,我有一个特,就是辩论时从不查法律相关条文,让小玉对我很pf。

其实,小玉学法律条文有教条,我说她只能去成文法(大陆法系)国家法律工作者。

因为很多法律条文看似公正和正义,其实都是原则规定,在适用中,案例又很复杂,很难说真理在谁手中。

以今天这个立法听证会来说,政府制定这个规范文件,第一条必须有立法依据,要不然,师无名。而且在听证要的第一条,也是说这个办法有没有必要实行。

这个听证要对我很实用,很符合小玉给我培养起来的辩论特。我今天以发言首先开门见山,直奔主题,即直接反对,全盘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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