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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3/3)

,金上的伤愈合很快。」

「他伤还能愈合?!」鬼老惊诧:「一般殭尸其实就跟死了没两样,上的肤绝不可能再生。」

「果然是这样?」

「《不语》里说,人死后里一气没散去,就有可能变成殭尸。」鬼老凝重地说,「这一气指的就是『魄』。而这只黄殭尸不仅能像活人一样思考,甚至还有再生能力,这就说明他并未死透。我想,他的魂魄应该没全,至少还有『魂』存在,才能造就这么只奇怪的东西。」

于承均蹙着眉,心里不知想些什么。

鬼老一脸险笑:「这小殭尸的分倒是越来越匪夷所思了。关于他的分,你可有绪了?」

于承均叹:「我实在没办法找金的来历。之前去过大学查资料,听金的音是英国人,但我查遍了当时英国领事馆的境资料也没查到一个符合。」

鬼老没应他的话,自顾自拿起金的寿衣──虽然是清代朝服样式〈注一〉──饶富兴味:「这是他上穿的?有意思。」

「哪里?」

鬼老白了他一,忍不住又开始教训:「就叫你要认真一,这个不学那个不学的,你以为哪个师父可以让你这样挑?」

「那是因为您的观念太落伍了。」于承均挖苦:「盗墓这行越来越难,现在大家都搞火葬,现存的古墓大概也都被挖得差不多,大概等几年后就没墓可盗了。」

「这、这是两回事啦!臭小,你别模糊焦!」

正当两人为了盗墓业的远景争执不休时,金睁开了睛。

嘴里还有淡淡血腥味,但却不会让人觉得恶心。这味让他魂牵梦萦了许久,至今终于真正尝到。金能觉到吞下的血化为一向四肢百骸,这觉却让他到沮丧。

他已知自己得靠活人血才活得下去,但在他已尝过了均的味之后又怎么有办法接受其它人的?可他也不愿均为了他在上下刀……

金明白自己渴望撕裂血望。纵使平常压抑得下去,但将近月圆的时候就无法克制内汹涌的觉。

其实他都记得,记得自己发狂时的样和想法。当时的他除了以外完全无暇想到其它东西,站在面前的人就像是一盘盘料理好的佳肴,只等着他去享用。就连于承均也是,自己只将他看极品料理罢了。

这回虽然撑过了,但难保下一次不会变本加厉,他可不希望自己清醒后见到的是一堆断肢残骸。金缩回被里。虽然他冰冷的无法使被窝起来,但这被里有于承均的气味。闻了半晌,他才慢慢起

金甫一走房间,于承均地察觉,走到厨房旁等待金现后,关切:「你还好吧?会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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