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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五九章 纸币 一(2/2)

后世宋朝开宝三年,官府在开封设置官营汇兑的机构“便钱务”,为行商直接办理异地汇款。有学者认为飞钱是产生的历史渊源之ー。但是在这里,我们也应该认识到,飞钱本不能通领域,不能行使货币的职能,它只是一汇兑业务,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纸币,北宋时期四川成都的“”才是真正纸币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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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中期印刷业渐渐兴盛,私人已有印刷刻印书籍卖以求利,如文宗太和九年十二月,东川节度使冯宿奏请唐文宗下令禁止民间私印日历。他说,“剑南两川及准南,皆以版印历日于市。每岁司天台未奏颁下新历,其印历已满天下”。

有唐一代,始终被“钱荒”困扰,飞钱的现减低了百姓和官府对铜钱的需求,缓解了货币通领域中铜钱铸量不足的矛盾。

在此背景下,飞钱应运而生。这既可以避免大批货币的境,又可以把货币的通量掌握在政府手中,同时还能使商业贩运正常地行。

飞钱为异地汇兑的信用凭证,虽然本质上是一钱币汇兑的工,不备货币的职能,但是却标志着货币通价值和货币实价值分离程的开始,货币开始由实制向本位制下的价值符号转变,现今学者们多认为“飞钱”是我国现代汇票的起源,它在货币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富商们行不必携带大量的现钱,凭借所持的凭证就可以在不同的地方支取现钱,寓意钱无足而行、无翅而飞,故称“飞钱”。

《新唐书?货志》记载:(宪宗时)商贾至京师,委钱诸奏院及诸军诸使富家,以轻装趋四方,合券乃取之,号飞钱。”

这说明市场上已有印制日历售,而且当时日历的印刷已形成一定规模并已成为经常的行为。



造纸业与印刷业的发达,从而使飞钱的现和大量使用成为可能。

为北宋纸币的产生奠定了基础。回顾中国纸币的发展历程,飞钱所有的汇兑信用影响远其汇兑形式,诸如一式二份票券、填写项目、甲地款乙地取款、款与取款手续等,这汇兑方式被北宋最终沿用,“会之法,盖有取于唐之飞钱”。

采取了解决办法,但是效果并不十分理想。

这样,不仅安全,还免去了诸多麻烦与劳顿。诚如《国史旧闻》所云:“商人纳钱京师,可少慢藏之患;地方纳钱中央,可省转搬之劳。”采取这方法,政府和商人都很迎。有时候商人因便换的数额大,致使京师积钱量很大,有些人乘机谋利,政府曾一度禁止便换铜钱。

第四,造纸业和印刷业发达。唐代造纸技术得到了很大发展,品空前增多造纸坊遍布全国各地,如“鹿郡南和县城北有纸坊,长垣悉曝纸”。

商人返回本,至取钱机构示票券,经办人对二份票券相符后,将钱如数付给。奏院接受商人的钱,并非全数押运回本供商人提取,而是充向朝廷纳的赋税中如此一来本的赋税,就不用全数运往京城。

“飞钱”有两形式,其中一是官办。唐代各个在京城都设有名为“奏院”的机构,其职责是呈奏章、传递文书、纳赋税等。各地在京城的商人把钱款给各驻京的奏院,由奏院开发联单式的“文牒”或“公据”,票券上写明钱人的姓名、钱款数额,以及取钱机构的名称、地。票券的一份给商人,另一份由奏院收执后,派专人传送本的取钱机构。

元和七年,唐宪宗下令由朝廷、度支、盐铁三司统一经营飞钱业务,收取手续费,规定每飞钱一千文付费一百文。另一是私办,由些大商人利用总店与设在各地分店之间的联系,向不便携款远行的商人发放票据,商人可凭此票据在私商所开的联号取兑货款。当时私商办理飞钱都不收取手续费但当时通不畅,持券人的旅途需要一定的时间,私商可以利用时间差赚取利息

作为汇兑信用的载,飞钱的现使得货币通方式变得简便易行。有了飞钱,商旅不用长途行携带大量铜钱,也不用再运输税钱,节省了易成本,为商人们在全国各地行贸易活动时带来了极大的方便。

商人们先在京城把钱给诸军、诸使、富家或诸奏院,开一张凭证,上面记载着地方和钱币的数目,然后商人携带凭证到其他地区的指定地方取钱,这个凭证就是“飞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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