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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县令心中冒
这个念
,随后便立即站起来拱手施礼:“启禀太
殿下,本县从开年之后便一直在准备
耕之事。
每丁每年向国家
纳粟二石,换算成现在的计量单位,大约是200斤谷
。
虽然他们不清楚李治为什么对以往的税收不满意,但此刻他们还不清楚李治的目的是什么,只能先表忠心。
这100亩田地中,有20亩叫永业田,可以传给
孙,相当于你家的私产了;另外80亩,叫
分田,六十岁后,要还给国家,相当于租给你
,但你要
税。
多少税呢?
不过,王灿此刻也没有站
来,反而用
神扫了那群县令一
,示意对方自己站
来回答。
“不知其他几位县令,也是和偃师县令一样的想法吗?”
简单来说,当你18岁成年时,国家会分给你100亩田地。
此次我偃师县会和往年一样,保持每丁每年向国家
纳粟二石的惯例。”
这个税负,可以说是非常轻了。
就连洛州刺史王灿这时也在其他县令说完之后笑着站起来:“下官就知
太
殿下和并肩王来此定有要事,还请太
殿下和并肩王言明!
罗通暗中观察到这一幕,不禁
睛一眯,心中一动,似乎想到了什么,嘴角
了一抹不为人查的笑意。
其他几位县令见状不禁面面相觑,互相对视一
,没有一个人敢在这个时候站
来,反而将目光纷纷放在最前面的洛州刺史王灿
上。
剩下的其他几位县令,此刻也是纷纷站起来,一个个表示支持李治。
汝
县令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他也附和着说
:“要是太
殿下有其他的安排,下官等人必定竭尽全力
理此事。”
汉代是三十税一,相比已经减轻不少。
收
缴纳比例,是四十税一,也就是说,收成40斤,
1斤税。
这话的意思已经很明显了,李治对这个答案不是很满意。
洛宁县令也立即说
:“是啊,若是太
殿下还有其他的章程,还请告知下官等人,好让下官早有安排。”
在这个时期实行的是均田令规定:丁男(二十一岁为丁男)和十八岁以上的中男,各受田一百亩,其中八十亩为
分田,二十亩为永业田。
这
国家
给农民的田地,就叫“租”。
可李治一听这话,却眉
一皱,一副不是很满意的样
,并转
看向其他几位县令问
:
若是真的要加重税赋的话,我等也好提前安排,毕竟这可不是一件小事,需要提前安抚好百姓的情绪!”
新安县令随后
上站
来,拱手施礼,一脸诧异的说
:“回太
殿下,下官等人向来都是如此安排,难
今年有何不妥之
吗?”
受田丁男,承担
纳赋税和服徭役的义务。
武德七年(624)颁布“租庸调法”,规定:每丁每年向国家
纳租粟二石
这个税赋,在这个时代是很低的,相比起其他朝代,唐朝的税赋是最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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