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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喆说:“我以为那样的你会追上余蝶珍,可是你没有,但是你在我在场的时候才告诉我你和余蝶珍在一起了,肯定是在向我炫耀吧?那时候恨不得一罐酒扔过去砸死你,但是你拉着余蝶珍走了,走得很远很远,我尾随你们,你们却在那里拥吻,我逃跑了,真没有骨气,你说我是不是应该冲上前去把你们拉开,然后告诉她我喜欢她很久了?”
“不应该,因为那样我和她就没有很美好的记忆了。”郑哲希只是很平淡地回答他。
“不过,我说郑哲希,好像那之后没有多久你们就分手了吧?”林喆说,同时在向郑哲希求证,郑哲希点点头,他懊恼地摸了摸后脑,“我真应该继续关注你们的事情,如果那时候的我上前去安慰余蝶珍,她一定会和我在一起的。”
“然后过不了多久你就甩了她,找上小名媛。”郑哲希补上一句话,江秀贤告诉他的关于林喆的事情,他还真不太爽,林喆为了追名逐利可以利用那些女孩子的感情,这是他最唾弃的事情,也许他自我太过正义,不懂得给他人一些黑暗中的好处,所以知道现在才开始出人头地吧。
林喆大声道:“江秀贤把这些也和你说了?”他有些恼怒,江秀贤真是什么都敢说,他暗自咒骂,郑哲希却开始走了,林喆追上他的脚步,郑哲希想要去的地方是他们当年一起打篮球的篮球场,已经从大理石地换成了塑胶场,想当年打几场球下来都会心疼鞋子的磨损,现在大概不会磨损很大,他踩了上去,有一种软软的感觉,看来学校为了运动的舒适也下了不少血本,而且在这样的场地里也不会有摔到膝盖满是血的伤。
“林喆,你说如果没有余蝶珍,我们现在也会很好吧?”郑哲希问道,站在罚球的点上看着篮筐,他很久没有打过篮球了,高中学业太紧,大学高手太多,他放在家里的球也已经漏气了,此生怕是于篮球无缘,他更同情的是林喆,那个一开学就说要做nba球星的那个男生。
林喆站到他抢篮板的点上,说:“不,我觉得应该会和现在没什么区别,因为我和你本来就合不来,无论是哪一点你都比我好,就像是以前抢篮板的时候,你跳得比我高,你也比我高,是一个身高就把我压制住的对手,无论是班赛还是平日玩,你的表情都是很看不起我,有一场我竟然被班主任叫去坐板凳,要不是你受伤了,我都没有上场的机会,你受伤之后回去板凳上坐着,你还记得是谁给你擦汗吗?”
郑哲希顿了顿,想起来初二的班赛他的确是摔伤了,给他擦汗的是……
是余蝶珍。
他忽然想起来了,也明白林喆的心情。也许,那种感觉,就和看着余蝶珍带凌少杰回家过除夕的感觉是一样的,所以他恨凌少杰,嫉妒凌少杰,在听闻他车祸死了之后,心里甚至冒出一丝块感,他最大的劲敌,消失了。
“我以为终于有我上场表现的机会了,我去找她的身影,她就只是在你的身边,无论我投出多漂亮的三分球,博得多少人的欢呼声,她的眼始终没有从你身上离开过。”林喆苦笑道。那时候他很想哭,几分钟后就没有状态了,班主任把他叫了下来换人,训斥了他一顿。
郑哲希干笑,他和余蝶珍的记忆太多,无论是开心的还是难过的,都很多很多,林喆说的这件事,要不是他提起,郑哲希也不记得当时经历了些什么,他连有没有受伤都忘记了,怎么会记得余蝶珍给自己擦过汗?也许是因为林喆余蝶珍太过痴迷才记得那么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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