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二)肺纹理增
不超过中带、数量少、纤细、分布均匀、无扭曲变形。
(四)肝、脾同时
及,符合上述(一)、(三)两项,陆勤人员、空降兵合格。
(二)五年前患过甲型病毒
肝炎,治愈后再未复发,无症状和
征者。
(一)仰卧位,平静呼
,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扪到肝脏不超过1.5厘米(剑突下不超过3厘米),质
,边薄,平
,无
痛、叩击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围,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二)谷丙转氨酶改良金氏法130单位以上或赖氏法25单位以上,并伴有麝香草酚浊度试验超过6单位或硫酸锌浊度试验超过12单位。
第十六条胃、十二指
、肝脏、胆
、脾脏、胰
疾病,细菌
痢疾,慢
炎,内脏下垂,腹
包块,不合格。
(三)心率每分钟56至110次之间。
下列情况合格:
(一)谷丙转氨酶改良金氏法180单位以上或赖氏法40单位以上。
耳、鼻、
科:
(一)孤立孤立散在的钙化
,数量在3个以下,直径不超过0.5厘米,密度
,边缘清晰,周围无浸
现象。
收缩压:12.00——18.66千帕(96——140毫米汞
);
(二)偶发的期前收缩,一分钟不超过三次,确无心脏病变者。
(一)
或药
中毒所引起的短时
神障碍,治愈后无后遗症。
第十三条血压超
下述范围,不合格。
内科:
第十五条慢
支气
炎,支气
哮
,肺结
,结


炎及其它呼
系统慢
疾病,不合格。
轻度
吃(一句话中有两个字重复两次),除潜艇人员、潜
员、坦克乘员外,合格。
第二十条有癫痫病、
神病、梦游、
劂史及神经官能症、智力低下、遗
症,不合格
本章尚未读完,请
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十七条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合格。 [page]
第二十二条
吃,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第十八条
、血
、内分
及代谢系统疾病,结缔组织疾病,不合格。
(三)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反向被动血凝法滴度大于1:16。
,非淋球菌

炎,尖锐
疣,艾滋病及病毒携带者,不合格。
舒张压:8.0——11.46千帕(60——86毫米汞
)。
第十四条
质
心脏、血
疾病,不合格。
(一)卧位听诊,心脏收缩期杂音经改变
位反复听诊确系生理
,合格。
第二十一条中枢神经系统及周围神经系统疾病及其后遗症,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二十
(二)十三周岁后未发生过遗
。
(三)既往患过疟疾、血
虫病、黑
病引起的脾脏
大,在左肋缘下不超过1厘米,无自觉症状,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下列情况合格:
第十九条钩虫病(伴有贫血),慢
疟疾,血
虫病,黑
病,阿米
痢疾,丝虫病,不合格,丝虫病治愈半年以上,疟疾、黑
病、血
虫病、阿米
痢疾、钩端螺旋
病治愈两年以上无后遗症,全
情况良好,能担负重
力劳动,合格。
潜
员、空降兵和补
原地区的新兵,上述三项从严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