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第27章(2/3)

就是短短几秒的时间,宋麟就翻完了《刑法》等几本大。这几秒钟,对于所有人来说都是很快,却又是很慢的。

很快是因为那些说风凉话的人都还没来得及说几句,有人说“临阵磨枪不快也光吗?现在翻书有个用啊!”有人说“别他女了,赶的吧!”更有人说“脚来了吧!瞎猫碰上死耗的答题,还真以为坐罗衿旁边自己就是天才少男啊!”

宋麟一气说完之后,认真的盯着余教授:“余教授,我分析完了,不知我分析的有什么不到位的地方吗?”

这一刻,余教授几乎都忘记了自己最初是要把宋麟杀儆猴的。他甚至生要收宋麟的冲动,这冲动让余教授竟然下意识的鼓起掌来……

余教授好不容易忍耐了几秒钟之后,终于捺不住准备不等宋麟说话而直接判定宋麟的“无能”了。但是他刚刚开说了句“好吧就到这里吧”,宋麟就把书一丢,昂起

“第一,司机,因其积极自首,态度良好,应该判一到三年有期徒刑,缓期执行,并行一定的经济赔偿。依据是最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通肇事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问题的解释第二条,通肇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或者主要责任的;一般三年以下,视情节可缓刑!如果是撞死一人,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已经赔偿后,法院一般判三年以下,同时判缓刑。常见的都是判一年或两年。第二,小晶晶的父母,民法通则上规定,没有尽到监护人所应尽的义务。最严重的应该剥夺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据是(一)据罪刑法定原则及“罪责自负原则”,刑法没有规定监护人要为其被监护对象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故监护人不可能因为被监护对象的犯罪行为而承担刑事责任。(二)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人民法院可以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第三,见死不救的路人,如果只是路人,则不负法律责任。依据是如果是其邻居等非监护人带她去玩的,那其邻居就临时对晶晶有了监护的义务,了事,其邻居就可判过失杀人罪,当然这只是举个例。因为法律中没有说看到有危险发生就要救的相关条例,换句话说,这只是属于德的范畴,还不涉及到法律。当然,如果是警察等工作内容就是救人的职业来说,这是犯法的,也要判刑的……“

“啪、啪、啪……”余教授的掌声此刻在安静的教室里显得十分突兀,但是他表

由于有了之前第一次的回答正确,这一次宋麟说话的时候便整个教室里都是鸦雀无声了。如此就导致宋麟的声音抑扬顿挫回在安静的教室里,在墙上往返碰撞着更增其威势,这一刻宋麟在众人里简直就是陈梦吉附、纪晓岚魂穿,惊为天人!

“嘶……”余教授倒冷气,妖孽啊妖孽!这他母亲的还是刚学的大一学生吗?这就连他带的几个研究生都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这么完善的回答来啊!竟然从法律关系、法律责任和法律行为等多方面了分析,还能说得有理有据,简直就是比天才少女还要更一级的妖孽少男啊!

很慢则是因为以余教授为首的人都在望着宋麟赶说答不来,而后就是重重的打脸。余教授甚至已经准备好了,宋麟答不来,然后余教授就趁机给大家讲解一番,再然后语重心长的教育大家,别以为自己有小聪明就可以翘尾了,你们还差得远呢!最后理直气壮的把宋麟的名字提供给班主任辅导员,建议给予惩罚。如此一来,哼哼,还有谁该在他的课堂上放肆?

本章尚未读完,请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