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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2/3)

依稀记得,七岁的喜郎时被父亲接到这座城市的,但我知的仅此而已,除了他居住在这座城市我没有任何关于他的细致消息,在我的想象,他就像隐藏在这座城市一隅的叶,与我一样,静静地等待和我相遇。

,朦胧在天空里,天空下面的人,懒洋洋行走,像极了这个城市的特,慵懒而散漫。在这些慵懒的人群中,我是个布裙鞋的女,一直喜着长发不肯剪掉,迷恋它们在光下闪烁着的细细温柔光泽,有白皙的肤,落寞的神情,神里有藏也藏不住的锐利,渴望遇到一个男人可以让我心甘情愿的绵神,这样的男人迟迟的不肯现,于是,我的青只能熬着漫长漫长的寂寞。有过浅浅的两次男女往,我不知那算不算得上是情,我和第一个男人神已久,第一次约会他在桌下面碰我的,他灼灼燃烧着的神告诉我,情就是男人和女人上床,如同的人需要喝,我们这般聪明的人,前面的过程可以忽略掉的,我想我不能适应像动一样从开始,何况在他面前,我的知识简直就是一张白纸,或者用他的神来看,我就是一个白痴。认识第二个男人时,他有净单纯的神,喜我写来的每一行文字,虽然它们简单而幼稚,他的,站在他的边,我能找到一心理上的满足,像小鸟依人,他喜着某本杂志问我多少钱一行诗歌,我告诉他从1元5角到3元不等,他眨着睛不说话,我问他在想什么,他笑笑说:以后,你可以不工作在家写诗歌卖啊。我想了想,就笑,在他觉写一首诗歌就像母,可以定到一天几首甚至不停地写下去,他不会知诗歌是一激情的东西,而且如果诗歌是一庄稼,那么现在杂志上的版面适合这庄稼生长的园地已经越来越少了,他不会知,谁说我是诗人,在我觉是一最恶毒的嘲讽。

我知男人是虚荣的,需要崇拜的,不喜看到睡在边的女,张开来便是千帆悦尽的剔透,我曾经咬牙切齿地发誓,一旦遇到一个能够让我心伏地的男,我会藏起神里所有的犀利他崇拜他,他一生一世的小女人,为他洗衣烧菜生孩,而且幸福无比。21997年的夏天,我们的国家有一件喜事,香港回归了,而我,大学毕业了,像当年固执地一定要来这座城市读大学一样,毕业后,我固执地留下来。

如果他这些比我的文字还要幼稚的想法还能让我原谅,而我最最不喜的是,我说你穿这件衣服不好看这件衣服就会被他彻底抛弃,如果我说这个型不适合你,第二天他的发就会变成我描述的样。我是个神锐利骨里温柔的女,天被男人臣服,而不是我去臣服男人,他不有一能够臣服我的骨里的霸,所以,分分合合到最后我只能放弃,在最的一刻,他泪横着问我为什么不他的样,让我彻底放弃了在以后岁月里会偶尔想起他的打算。

大学四年,他没有现过,毕业一年后,他依旧模糊着,我没有刻意去寻找,我信奉:所有的相遇,都是缘分。一直信,在某个街的风里,我们蓦然相遇,然后相对无语,泪轻巧地就袭击了我们的心灵。

我总是一相情愿地相信,在这座城市的某个角落,我会遇到一个人,他生长在我寂寞的心里,从一棵幼苗,在想象中茁壮长大,黑暗的夜里,他的细枝末节,像呼啦啦起舞的叶,纷纷扰扰,在我的心里舞蹈。

这是我期待的场景,过于故事化,但,我是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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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的两次恋,第一次,我们神已久,见了两面,第二次,我们往很久,被熟悉放弃,我不知是他们放弃了我还是我放弃了他们,结果却是一致的,任他们在时光的长河里,纷纷成为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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