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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一)(3/7)

于获奖的野心,而是因为灯谜赛对他有额外的引力:第一次比赛就是由费尔米纳负责打开那些火漆封的信,由她宣读比赛获奖者的名单,从那时起,他就决定要参加以后每年的竞赛了。

第一次灯谜竞赛的那一天夜里,阿里萨躲在半明半暗的靠背椅后面,焦虑的心情使那朵在西装翻领扣儿里的鲜艳的山茶也在微微颤抖。他看见费尔米纳正站在古老的国家剧院的舞台上,打开那三个火漆封着的信。他在心里琢磨,当她发现他是“金兰”奖的获奖者时,将会发生什么事情。他有成竹,她准能认得他的笔迹来。到了那一瞬间,小公园杏树下面度过的那些如似锦的黄昏,书信里的振的芳香,微风轻拂的早晨为王冠的仙女演奏的只有他们两人才听得懂的圆舞曲,都会一齐涌上她的心。可惜,那样的事并没有发生。更糟糕的是,“金兰”奖——全国诗歌奖中的最奖,被一个中国移民夺走了。

促使作那非同小可的决定的雷鸣般的呼声,使人对竞赛的严肃产生了怀疑。但评判是公正的,评奖委员会一致认为那是一首萃的十四行诗。

没有一个人相信,获奖的那首十四行诗的作者竟会是个中国人。他是上个世纪末在修筑两洋运河期间为了逃避吞噬的那场黄病横祸,和其他许多中国人一起到这里来享其天年的。他们说的是中国话,他们在此地生存着、繁衍着,他们内完全一模一样,谁也分辨不他们之间的区别。起初总数不到十人,其中有几个带着妻儿女和准备用的狗,但没过几年,这些悄悄地越过海关境的中国人已挤满了港附近的四条小巷。他们中间的年轻人匆匆忙忙地变成了儿孙满堂的风烛残年的家长,谁也不明白他们怎么会有时间衰老的。人们凭直觉把他们分成两类:好的中国人和坏的中国人。坏的中国人躲在港暗角落里,象国王似的吃喝,或者坐在桌上对着一盘葵籽烩老鼠较然死去,人们怀疑他们是些拐卖女人和无所不卖的人贩。好的中国人是那些开洗衣店的,他们继承了一神圣的科学,把旧衬衣退还顾客时洗得比新衬衣还要净,领和袖熨得就象刚刚摊平的圣饼。在灯谜赛上击败七十二名训练有素的对手的,就是这些好中国人中的一员。

费尔米纳昏脑涨地念那个名字的时候,谁也没听懂。不仅因为那是个闻所未闻的名字,而且说来说去谁也拿不准中国人到底叫什么名字。好在大可不必为此荣神,那位获奖的中国人已经从包厢后面现了,脸上挂着中国人提早回家时那会心的微笑。他对获胜十拿九稳,特意穿着那件过节时才穿的黄丝绸衬衣去了。在不相信他是作者的人们的震耳嘘声中,他接过那朵十八k的金兰幸福地吻了吻。他在中央站了一会儿,象他们的圣母——显然不如我们的圣母那么作——的使徒那样镇静自如。当起哄声第一次停下来的时候,他把获奖的诗句念了一遍。谁也没有听懂。但当又一阵嘘声停歇时,费尔米纳用动人的失了音的嗓冷静地重新朗读了一遍,第一句诗就使人惊叹叫绝。那是一首最正统的蹈派十四行诗,完无缺,通篇贯穿着一沁人肌肤的灵,仿佛是一位手帮他捉刀的。唯一有理的解释是,某位大诗人有意要同这个灯谜赛开个玩笑,而这位中国人则抱着至死不秘密的决。已去帮他开这个玩笑。商报——我们的传统报纸,试图挽救公民的声誉,发表了一篇与其说是引经据典不如说是生吞活剥的关于中国人的悠久历史,他们在加勒比地区的文化影响以及他们有资格参加灯谜赛的杂文。杂文的作者毫不怀疑十四行诗的作者就是那位自称是作者的人,他直截了当地从题目开始引证:

《中国人人皆诗人》。谋的策划者们——如果有过谋的话——就跟这个秘密一起烂在坟墓里了。获奖的这位中国人活到东方人的天年后死了,至死没有作代。他和那朵金兰一起,装棺材埋葬了,但也带着没有获得有生之年唯一渴望的东西的痛苦,他唯一的渴念是诗人的令名。为此之故,报界又抛了早已被忘却的灯谜事件,并上由手捧金杯的臃少女组成的图,再版了那首十四行诗,诗界的守护神借此机会恢复事情的本来面目:新的一代觉得那首十四行诗味同嚼蜡,由此证明那首诗的确自这位已故的中国人的手笔。

在阿里萨的记忆中,始终把那天坐在他旁边的一位妆艳抹的陌生女人和这幕闹剧联系在一起。竞赛开始的时候他还注意过她,后来由于在胆战心惊地等待,又把她忘记了。她那珍珠母般的白皙肤,富态女人上飘来的馨香,她那用一朵假洋玉兰遮掩着的女音歌唱家般的大的,引起了他的注意。她穿一件把裹得很的黑天鹅绒长袍,黑得跟她那急颠颠。辣的珠似的。她的发更黑,用一把吉卜赛女郎的梳别在后颈上。耳朵上垂着耳环,脖上挂着跟耳环风格相同的项链,手指上着一模一样的戒指,所有的首饰都是用闪闪发亮的泡泡钉的,右脸颊上有颗痣,用红涂抹过了。在最后那阵嘈杂的掌声中,她带着发自内心的抑郁,看了看阿里萨。

“相信我吧,我心里真不是滋味儿。”她对他说。

阿里萨浑一震,倒不是被这应该得到的同情所到,而是由于有人悉他的秘密而吃惊。她向他说明: [page]

“我在开奖时发现,当时你领上的那朵在不住地颤动。”

她拿手中的长向他示意,并向他敞开了心扉:

“因此我才把我那一朵摘了下来。”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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