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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ru山(2/2)

总结起来其实很简单,黎的政府军其实没有太正确的情报,同时也不敢动大队,莫一和玫瑰只能靠自己的力量在山里转悠,而且随时都可能撞到那群神经质的伊斯兰疯,然后被炸弹轰成泥,当然了,在那帮神经病的嘴里,这他妈的就叫圣战!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这次的叛组织被发现的很快,其中大分人都只能拿着木当武,不用担心会被毒刺或是火箭炮之类的玩意直接炸飞!

,莱雷直接在机场内的房间开了饭局,填饱肚的同时介绍一些叛军的情况,这样的方式跟中国人很像,中国人总是喜在饭局上谈论公事,因为这样会让人觉亲切,有利于谈判,所以说中国人在黎勒斯坦有着很的待遇,这一真的是不错,因为当地生活习惯在潜意识中都在中国化!

下午四的时候,莱雷开着军用吉普车把莫一和玫瑰送到包围圈内,然后接下去的路程就需要两人靠步行来解决了。

酒足饭饱,对于情况基本上也有了了解,叛的起因是宗教冲突,这在黎不是什么新鲜事,伊斯兰组织和基督教在1975的时候就爆发过大战斗了,何况今年来基督教徒的数量陡增,已经有压过伊斯兰组织的势了,类似的冲突不可能少的,不过无所谓,原因是什么并不重要,佣兵从不在乎这些,只要完成任务后有人给钱就足够了。

了差不多一个小时的时间行准备,把狙击枪用专用的颜料抹成绿油油的,qbz95和手枪也被成了迷彩的,上穿着闷的伪装衣,黎的天气立刻使莫一到痛苦,不过还不等莫一抱怨,玫瑰就已经把大的行军背包丢在莫一的上,两人开始借着太落山前的余光开始山!

方面两人都挑选了barrettm95狙击枪作为主武,既然是刺杀任务,那么狙击枪肯定是少不了的,步枪方面则是中国产的qbz95式自动步枪,说实话95式的自动步枪没有空仓挂机的缺很让人疼,但是优在于轻巧,同时确度极,换弹慢的问题完全可以由两人的手速里弥补,只有在手枪上两人稍有分歧,玫瑰选了相对比较轻的柯尔特m2000型的手枪,而莫一则是选了格南之鹰,也就是所谓的沙漠之鹰了,用饿狼那只野兽的话说,真男人就得用沙漠之鹰!

不过话说回来,不是barrettm95还是qbz95,还有m2000和沙漠之鹰都应该属于世界上比较先的枪械了,黎竟然这样的备来,倒是颇有财大气的意思啊,再看莱雷那一脸的得,似乎还真有炫耀的意思。

军大概有千人左右,都已经跑到了山里,据政府军的探察,他们一共在山里设置了三个据,有长期消耗战的意思,但也不排除突围和改变据的可能,而当地的政府军则是在外围架起了包围圈,既行围困,同时又不让消息走漏去,所以政府军并不急,莫一和玫瑰可以在山里慢慢的找寻叛军的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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