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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的时候,一群人已经抵达了大河谷,这样的脚程说实话不怎么快,不过大部分都不习惯沙漠行军,史密斯也不得不放慢速度,再则美国方面现在还没有得到具体的信息,在整个阿富汗大海捞针的找寻无疑不是明智的,说的难听点碰运气的成分很大,若不是事关重大,史密斯才不会接受这样漫无目的的任务,不过正因为如此,史密斯倒也不急,毕竟想把整个阿富汗翻过来,依靠这么点人肯定不现实,关键还是得落在美国政府随时会发过来的情报上。
在河谷背风的位置扎上两个大帐篷,这里已经离开黄沙区域了,虽然看上去一样的荒芜贫瘠,风中弥漫着,但毕竟脚小已经不是黄沙了,而是坚实的黄土地,其实阿富汗的沙漠地带没有想象中的广阔,大多数都是被隔离开来的,一片沙漠,一片荒地!
二十七人分成了五组各自准备食物,莫一认识的主战成员其实也不多,饿狼那家伙太神经质,而史密斯则是一张死人脸几百年不会变,看着就让人心里紧张,莫一自然不愿意跟这两家伙凑在一起了,扫了一下四周,立刻屁颠屁颠的跑到霍克金的身边!
同霍克金在一起的还有猎犬和一位高大的金发中年男人,霍克金说他的名字是坎贝尔,绰号是绅士,也是佣兵团的元老了,凑上莫一和严永基后正好是五个人一组。
“你好,中国小子,我听说过你。”绅士就如同他的名字一样,举手投足间都带着一股贵族气息,完全没有军人特有的彪悍,指了指自己面前的矮椅道:“满足这张椅子拥抱你的欲望,如何?”
“why?”莫一纳闷的看了看屁股下面的椅子纳闷道:“让他拥抱我?”
“嗨,绅士,你不要耍他了。”霍克金笑着拍了拍莫一的肩膀把他按回椅子,冲着绅士笑道:“这里又不是法国,你吃着的也不是大餐,这家伙更不是美女,你同他讲什么风度。”
霍克金一边说着,一边不自觉的笑着,显然是想起了在法国飞机上,莫一不解风情的场面,顿时就是一阵大乐。
由于这次是无目的搜索,任务的时间上有可能会被无限拉长,势必需要进入城市进行采购,所以大家都没有带那些肉干或是饼干之类的干粮,而是很统一的都选择了罐头,中国李这位大食客自然不用说了,带了不少密封的食材,其他人带的也是各种各样的东西,像莫一现在吃的就是绅士的食物,一些密封带过来的生菜,还有灌装的牛肉沫和一小盒非常地道的鱼子酱,搅拌在一起后那味道虽然有点怪,但莫一不得不承认非常美味。
“嗨,那家伙是谁,他在做什么?”莫一吃着食物,突然看到远处跪拜的男人,嘴里还念叨着什么,在一群聊天吃东西的人中间显的格外出入。
“哦,他是范斯格,我们都叫他耶酥!”霍克金撇着脑袋想了想道:“其实也不是完全正确,他的绰号是耶酥,但是他不喜欢别人那么叫他,因为他是个忠诚的基督教徒,这个绰号是我们硬给加上去的,但他自己认为这是对上帝的亵渎,所以谁敢喊他的绰号,他肯定找谁拼命,因此团里也就那么六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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