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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背景,别人研究小集(5/5)

四,将一条街烧得如火焰山一般。……只可怜甄家在隔,早已烧成一片瓦砾场了。

有人以为,全书以甄家毁于火作引,说明贾府的终局也应毁于火,这样才可能“落一片白茫茫大地真净”。这推断过于简单化。无论“落一片白茫茫大地真净”也好,“烧一片瓦砾场”也好,都是一象征的描写。甲戌本这段文字之上有一眉批:

南直召祸之实病。

“南直”即南直隶,本属明代的建置之称,在这里应指清代的江南省,或单指江宁府(南京)。脂评本上的通例,脂砚斋等人作批,每遇书中古称,均要注明下的真实名目;奇怪的是,惟独在这里,他们也一反常态地仿效作者而作起古来。这就不能不让人到似乎是遇到了一个特须隐讳的问题。联系这一迹象加以分析,所谓“南直召祸”,会不会是指南京时期的曹家遭祸――即雍正五年曹之被抄家呢?我看这可能是很大的。不过批语所调的是写了召祸的“实病”,则又说明不应着于“毁于火”这样的表面现象,而须透过这一现象去看它的实质。什么实质呢?显然是指上述引文中的“接二连三牵五挂四”。其象征意也十分明显:一家事,累及四邻;或者说别人惹祸,牵连自。这就是所谓“写南直召祸之实病”的真意所在。清代,尤其是雍、乾时期统治集团内斗争的一个突便是如此。也可以说是曹家遭祸的重要因素之一。至于书中将这一段甄家遭祸的描写,作为贾家事败的预兆或象征,这在作品本的结构安排上也是显而易见的,作者于此并无隐讳之意。可是,我们切莫忘记书中一句睛的话:风月鉴“两面皆可照人”。脂砚斋对这句话作了注解:“此书表里皆有喻也。”对于作品一开就像拉开“序幕”似地郑重描写的这段甄家遭祸的情节,我们当然也不能光看它表面的譬喻,还应更地看到它背后的真正隐喻――那就是,作者在蓄地表明:贾府衰败之前,已经有过一次遭祸的经历。

这会不会过于穿凿呢?不妨回味一下甲戌本第二回前面的那首标题诗:

一局输赢料不真,香消茶尽尚逡巡。

知目下兴衰兆,须问旁观冷人。

什么叫“一局输赢料不真”?就是说,仅仅输赢一局,还难以逆料往后的兴衰。这岂不是间接告诉我们,有谁已经“输”过一局了吗?过去有人曾将此理解为是针对雍正夺嫡上台一事,似乎作者在借题发挥地对“赢局”者(即雍正帝胤)的终究要灭亡发诅咒。然而实际情况恐怕恰好相反――诗中“输”、“赢”并提,只是为了合辙顺,其针对的重却在“输局”的一方。意思是说:仅仅“输”过一局,仍如“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或如诗中所喻之“香消茶尽尚逡巡”,尚难逆料往后的兴衰。那弦外之音自然是:还须再“输”一局,方可彻底溃败。

由此可以使人恍然大悟:书中的贾府之所以一开始就被描写得那么“萧疏”、“衰败”,原来是已经“输”过一局、“死”过一次的了;只不过因为是“百年望族”,基雄厚,所以才“死而不僵”,“香消茶尽尚逡巡”,得以苟延残一段时间而已。

此外还有一个耐人寻味之。《红楼梦》除简略地实写了这么一个南京乡宦“甄(士隐)家”之外,还虚写了一个所谓“金陵仁院总裁甄家”。实写的“甄家”在南京毁于火,虚写的“甄家”则在南京被抄了家15。若通常的情况,在同一作品里重复写这么两个遭祸的“甄家”,难免有文章结构上的叠床架屋之病。但才华卓绝的曹雪芹,偏以“特犯不犯”的笔法作此理,则不仅表明他有艺术上的过人胆识,更显他的一不寻常的苦心孤诣:即通过一大一小,一虚一实两个“金陵甄(真)家”的叠现,可以更充分而且更巧妙地从不同的角度去隐寓和象征书中贾府――也即现实生活中北京曹家――的前

总之,从《红楼梦》这类不无隐讳而又明显可辨的实际描写之中,足可为周汝昌先生所倡导的“曹家二次遭变”说提供有力的证据。从而也就可以间接地证明,书中所写贾府之败的确切时代,应该落实到乾隆初年统治集团内斗争复趋激化,即乾隆帝查办庄亲王允禄等人的“谋逆”案这一特定历史时期――乾隆五年(174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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