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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我辩,我辩,我辨辨辩(二)(2/3)

这是标准的“以之矛攻之盾”,用王弼的话去驳对方以王弼的话所立的论。看来古人也通辩论的。这桓翼被谢虏一语问住,白面书生都变成了红面书生也半天放不来。

于此同时,谢虏起回桓翼:“虏以为不然。先贤王弼同意桓所言‘乃天生,并不依人言’,但是同时也在《周易略例明象》中说:‘故言者所以明象,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犹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也。’”

“耶,解说员队伍壮大了呀。”我坏坏的想

正在谢混得意的有些忘形之时,王国宝这丫的终于发招了。只听他的念:“非有自然之名,理有必定

见此情形,王国宝后的候补团一阵动,很快就又站起一位士,对着谢虏抱拳一礼后说:“在下兰陵萧成,有一言不明还望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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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人,他不认识。

这候补鸟人有些能耐,这短短几句一时间也倒把谢虏给问住了。谢虏有些期待的看了看旁的谢混,在得到了一个放心的微笑后非常脆的对四周一抱拳后坐回了原位。

“混如此解释,萧兄明白了吗?”

“如以谢兄方才所说‘言,不尽意’的话,那人们又如何,事又如何辨别?”

谢虏坐回原位,我们这次清谈的猪脚谢混(靠!我才是主角)潇洒的拿起面前案几上的一壶酒饮一后,慢慢的站起来回答:“萧兄,方才族弟已经说明,‘言’、‘象’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语言所表达的,只是人们关于的思想,只能反映事的表象,不能反映事隐藏之中的‘’。混以为固执于言、象并不等于“得意”,真正的“得意”可以抛开言、象,正所谓的意在言外,言有尽而意无尽就是这个意思了。”

“先贤欧建曾曰:‘理得于心,非言不畅;定于彼,非名不辩。言不畅志,则无以相接;名不辩,则鉴识不显。’对事规律的了解,只有靠语言才能表达;对天生事的辨认,只有靠名称才能识别。语言如果不能表达思想,人和人就无法;名称如果不能辨别事,人就无法获得认识。所以名言是传达思想和实现认识的工。”

我靠,不认识你就不用给我说了吧。还好大哥旁的谢玩和我们坐了那么久,看了我“学识渊博”,声帮大哥解说:“这人乃桓家晚辈桓翼。”

“从这里诸位可以看,只要得‘象’(事特征),就可以忘‘言’(事名称),只要得‘意’(事本质),就可以忘‘象’,因为‘言’,‘象’只不过是得‘意’的工,只要得‘意’,就达到了目的,就可以把工抛开。如果不忘‘言’、忘‘象’,仅仅停留在‘存言’‘存象’的表层,那么这言、象就成为一外壳,没有用,就失去了媒介的作用,丧失了‘明’‘象’‘意’的功能。”

“所以,‘言’只是表达‘意’的一手段,并不是所有‘言’都能完全解释‘意’,虏观百书也不曾从任何圣人著作中而得‘(人)与天之明确解释’,就连《论语》中也写贡曰:‘夫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之言与天,不可得而闻也’,故虏认为‘言’,不尽‘意’。” [page]

噢耶,我看见谢混一脸的拽样儿与那萧成一脸的窘样儿形成了鲜明对比,看来这场又赢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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