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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城将小布包儿展开,只见里面是一块儿不规则的圆形白玉,白玉的外围罩着一个由黄色金属条编成的图案,图案并不精致,似乎是用手捏成的一样,因为金属条上有好几处微微凹陷的指印。
典城拿着这块儿东西端详了很长时间,心里也有些诧异,毕竟一个人的指力有限,若非内力惊人不太可能在金属上留下指印,尽管黄色的金属条像是黄金,而黄金较钢铁之类的金属为软,可是能在黄金上留下指印也非一般人可为。
典城又打量了打量眼前这个青年人,他最多也就二十来岁,身上的服饰平平,又一点儿也不整洁,他虽然跪在地上一脸的诚惶诚恐,但是并不像真的惧怕,估计假装的成份很大,眼神中也没有流露出第一次偷盗被人抓获的慌乱,全身上下充满了久混市井的不学无术之气,可见他自小应该生活在一个贫困的家庭,或者是后来逐渐贫困的家庭,而且这个家庭又绝对跟武术世家不沾任何边儿,但是这块儿由黄金条儿包裹的白玉到底是什么人所制,看样子也不像是他偷来的,以他们这种混混的习性来看,偷盗的东西即使再怎么明贵他们也会想法换成可供享乐的金钱,而不会一直贴身收藏,况且这块儿白玉又不像明贵之物。
典城在手里轻轻地抛着玉佩,笑着问:“这又是从什么地方偷的?”
“这个绝不是偷的,”青年急忙答道,“这可是我家的传家之宝,小的从小就带在身上。”
“传家之宝?”典城说,“你家有没有人练武?”
“没有,”青年的回答很干脆也很利索,似乎根本就不用考虑,“我家祖上世代为农,后来祖父进城做过一段儿时间的生意,当时家里很是有钱,只是没过几年又败落了,家父虽然没有回到乡下居住,但是在城中也算是一个菜农吧,他一直在城中卖菜,这个玉佩可能就是祖父留下来的。老爷刚才也知道了,小的一点儿功夫也不懂,祖父家父也一样,而且家父一直是个老实的菜农,就算有功夫也不可能去抢别人的东西。”
典城笑了笑,说:“我不是说你家全是强盗小偷……”
典城还没说完,青年抢着说:“这个玉佩的确不是偷的,既然小刚才已经承认自己是小偷了,再多往我身上加几件脏物也无所谓,可是这个玉佩确实是从小就在小的身上,我没必要再骗……”
“好,好,我信你了,”典城也打断他的话,说,“可是你祖父为什么要留下这么一块儿不怎么值钱的东西当宝贝呢?”
“这个我也不知道,”青年说,“反正它从小就在我的脖子上挂着,后来由于我,由于我不学无术,也不愿吃苦受累,没事儿就在市井里到处混饭吃,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没什么钱,所以就把玉佩从脖子上摘下来收到怀里了,这一点儿老爷们应该可以理解,毕竟小的没事儿就往赌场跑,经常是输个身无分文,有时还欠债什么的,如果老是挂着玉佩我是怕他们追债,这块儿玉佩既然是祖上留下来的,我也不能总是当败家子,反正没事儿的时候我还能,还能那什么,就是偷,偷点儿东西。”
“你这德性还不算个败家子?”门术怒骂了一句,又把那个装满银子的钱袋扔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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