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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智勇双全赵子龙(中)(2/2)

而另一边关的成廉也是快加鞭,不敢有丝毫懈怠。

狼总是会在猎疲力竭之时,才会发动攻击,而这攻击往往会一招致命。

赵云就是狼群中这匹狼,孤傲而冷酷。麾下的白义从,就如狼那锋利的前爪,而现在狼利爪已显。战场的变化往往是瞬息万变的,谁也不知下一刻会发生什么!正待赵云要发起攻击时,白义从的后方现的大队的人,而这些人正是负责接应樊稠的成廉所。到底是战还是退,瞬间就需要赵云判断,而这也是考验一个将领睿智的时刻,还是古人说得对,狭路相逢勇者胜。这时候赵云也了一个大胆而让人惊疑的决定,自己单骑袭击樊稠所,而其余诸骑则由副将率领,冲杀负责接应的成廉所。毫无疑问,赵云想用白义从的劲冲力,先一举拿下负责接应的步兵方阵,而自己则擒贼擒王,以一己之力杀掉对方的敌将樊稠,这样西凉军团必会陷短暂的恐慌和无次序中,这时候白义从在行回杀攻击,再一举击溃对方的铁骑方阵。想法看起很合理也很有效,但这个难度系数真要说起来,也只有两个字:变态;这是个近乎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龙还是决定这样了,如果先与樊稠纠缠,那从后面压上来的成廉步兵方阵肯定会让白义从的攻势所阻,而且还会被对方反包围,首尾难顾到时候所困的就会变成白义从。而这样选择的好是,可以利于于优势的骑兵先行冲击对方疲惫的步兵方阵,这个胜算起码在八成以上,而自己单骑击杀樊稠,由于目标小,在加上对方对于只现的一骑,肯定会有不同程度的携带之心,这比在军中更加有利击杀樊稠。没有风险哪来,赵云冒险神一下就表现了来,这是一个优秀将领的素质,换句话说这就是天赋。

哪来,袁明之前的决定,现在也终于赢得了回报,而这也更加定袁明走兵科技路线。舍弃步兵方阵的樊稠也很快脱离了战场,但能跟上其步伐的也只剩铁骑队了。如果不是袁明早就惦着樊稠的步兵,樊稠哪能这么容易走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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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傲的表情,伴随着飞驰的骏,赵云单骑杀向了樊稠,看到冲的一骑西凉铁骑也没在意,因为一骑的力量太过渺小了。但呼啸而至的赵云给西凉铁骑的却不是这样的觉,手中一竿普通的红缨枪犹如灵蛇般,轻盈而不带有重力,但仍然是枪过人亡的局面。而尖的赵云也是很快发现了樊稠,没有停顿,赵云舞起一片枪就向樊稠杀去。

昨天没更到,非常不好意思,因为要应付考试,老俨今天才从柳州回到家,昨天没更的量,老俨也会在周末补上。这两章主角的戏份会比较少,毕竟虎牢关是群雄的舞台,而老俨在写书的时候也是尽量不带有个人彩去写,但在两个人上,老俨可能会夹带一些个人情,而其中一个人就是赵云,没办法,看任何三国小说我都会格外关注龙同学,而在玩三国游戏的时,龙同学更是战场杀敌,居家旅行,内政外的必带人。而赵云同学的归属老俨之前也有过暗示,猛将涌现的时下,如果主角把离自己最近,而且关系还不错赵云错过,那真的就是不可原谅的了。赵云最后的归属肯定会是主角,但这个过程也是非常曲折的,公孙瓒是一员猛将,但不是一位好主公,但赵云却是三国中有名的忠义之士,只要公孙瓒一天死,赵云的归属也就不存在变数,至于龙同学的表现是否有过,老俨也不好说,但却有一句话:存在即合理。由于老俨自的缘故(码字速度过慢),所以老俨不会开向大家要票,票尽量留给那些有准备的新手们,到哪天老俨的码字速度上来后,大家在用票来砸老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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