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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军制、军职、军衔(1/2)

前段时间很多朋友提到关于明朝的军职和军衔的问题,自由从中发现,由于明朝军制变化较大,所以军职和军衔也随之变化,造成了诸多朋友在阅读时的困惑。如:都指挥使是军职还是军衔?副将和副总兵是一回事吗?都司是都指挥使司吗?明朝军职军衔如何变迁的?如现代军职军衔如何对应?

自由查阅了相关资料,总结出一个自以为比较正确的,关于明朝军制、军职、军衔的认识,现分享如下,建议本书读者在阅读正文前也浏览一下。

一,军制。

明朝初期采用的是世兵制,以卫、所为单位编制军户。军户拥有国家给予的土地、农具,平时耕田解决自己的吃饭问题,还要抽丁定期训练、轮换、戍守、出征。这种办法基本符合朱元璋“养百万兵不耗百姓一粒粮”的愿望,对恢复生产、保持军队的战力起到了积极地作用。

到了明朝中期,土地兼并愈演愈烈,贵族豪强甚至将手伸到军户所有的土地。加之军户世袭已久和长期没有战争,失地军户屡有逃丁避役者,造成军队训练不足、员额不足。东南倭寇之患初期,朝廷和地方甚至无法调派足够的军队。为解决兵员问题,不得已采用了募兵制以补充世兵制之不足。募兵就是雇佣军,雇佣军拿饷吃粮却没有国家授予的土地,当然不能跟军户一样以卫所制编制。因此,又采用了“团营制”。很长一段时间,卫所制和团营制是共存的,直到明朝灭亡,清朝初期,卫所制才彻底消失。

明朝后期,内部、外部战争频繁,证明雇佣兵的团营制比世袭兵的卫所制更利于快速调动和提高兵员素质。因应战争的需要,团营制也逐渐取代卫所制,成为大明王朝“非正式”的基本军制。

二,军职。

军制既然更改,军职也就相应变化。

卫所制是以军户多寡层级编为百户所、千户所,长官为百户、正千户,若干所为一卫,长官为卫指挥使,行省或战略要地又设都指挥使统一管辖所属各卫。在此时,百户、千户、卫指挥使、都指挥使都是军职,相当于现代的连、营、旅、军。中央则设五军都督府掌管军令,兵部则负责军政。卫所制利于战、耕合一,节省军费支出,但是有较强的地域限制,中央要快速调集大军很是困难。每有战事,朝廷任命一员总兵为司令,另有副将若干辅助。此时的总兵往往能指挥十万人以上,地位比后期的总兵高出不少。有时候因作战方向不同,还会任命副总兵单独负责某方向作战。总兵地位很高,一般都有爵位,因此可以把明初的总兵看做是方面军或兵团司令员。

后来,募兵制兴起。募兵编为营,因兵种合成作战的需要,营就有总营(大营)和子营(小营)之分,采用车、乘、衡、冲、子营五级编制。若干子营为一个大营,大营又称为“协”,主官为参将;若干协组成一军,领军者为总兵,有时候总兵可以开镇立幕府,因此又称为军镇,或者某某(地名)镇。总兵如果有战功或者受宠信,朝廷还可以加封将军印信、授予尚方宝剑,此时,总兵的称谓又可为“大帅”。此时,总兵、副总兵、副将、参将、游击、守备、千总、把总、军校又成为团营制军队的正式军职。

这里要再次把副总兵和副将区别开来。在明末时,总兵不过五十多员,副总兵却有近百员,一般人会以为副总兵就是副将,其实不是。把副总兵一职正式称为副将的是清朝。明朝的副总兵是资格不及总兵,而负责的军事责任等同于总兵的高级军官,副总兵手下一样有副将作为辅佐,统率的兵力也与总兵相同。

前面提到,明朝中后期是卫所制和团营制共存的,朝廷方面正式行文依然按照卫所制的称谓,比如东江总兵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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