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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回 戊子更制(1/3)

第四十二回戊子更制

经过在皇帝位置上的数年辛苦经营,从沦为傀儡到突然反击,从失败的廉政风暴到后来的小刀子割肉,我一点点把一些不配合的大臣、地方大员逐个挪窝,或者明升暗降慢慢架空,再到前不久用雷霆手段铲除渐生异心的真德秀等人,我终于在皇帝位置上坐稳了。现在还在朝廷中的基本都是那些愿意了解改革理念,配合执行改革的大臣。而经过数年的深思熟虑,参照未来和目前的各种政治制度和政府框架,一个变种的君主立宪制度逐步在我脑海中成熟起来。之所以说变种,是因为这种制度看起来形式上象是君主立宪制,其实也只是形似,骨子里还是封建君主制,只是变得稍微开放些而已。我还没发疯到现在就去实行所谓的民主政治,那和找死没什么两样。

宝庆四年三月底,整个京城四品以上官员,分封到各地的宗室贵胄全部被召集到大庆殿中,我让小太监把印刷好精美,装订成册的改制方案发到每个人手中。让他们畅所欲言,大胆提出意见和建议,当然,在这之前我已经安排了几个“托”。等大家看完手中的方案,开始面面相觑的时候,那几个“托”就开始表演了,他们纷纷表示了对这项改制计划的佩服和拥护,并提出了一些修改的意见和建议。在他们的带动下,其他大臣也开始提出自己的看法,最普遍的是,改制过于重大,有悖逆太祖之嫌,希望我慎重。而宗室贵胄则纷纷表示拥护,因为这次改制明显对他们极为有利。反正大家都表示了自己的看法,但总体上拥护的多反对的少。于是,我耐心地和他们继续磨了几次嘴皮子,四月底,改制方案定了下来,改制行动迅速展开。

这一年是戊子年,因此后世把这次改制称为“戊子更制”。

首先,原“三省六部制”被取消,取而代之的是经过美化、包装的山寨版“君主立宪制”,把太祖的遗训进行断章取义,综合后世的一些国家宪法,制定了一部大宋宪章。宪章的第一句就是:皇帝是大宋帝国唯一的最高国家元首。然后就是诸如大宋的子民必须效忠大宋帝国,大宋政府要爱护自己的子民等等内容,宪章中取消了朝廷一词,取而代之的是政府这个词。接下来就是政府机构的组成,政府由两院和两议会组成,两院为国务院和监察院,两议会为贵族议会和大臣议会。

先说大臣议会,大臣议会的组成人员极少,只有两院和贵族议会的首脑和几个重要部会的大臣组成。大臣议会是整个大宋的权利核心,是皇帝的小内阁,主要职责是对重大国家事务做出决策,同时也是国家所有军队的最高指挥机构。大臣会议最高首脑就是皇帝,其他人人平等。

而贵族议会是由那些没有在政府机构担任任何职务的宗室子弟,有封爵但无政府职务的贵族,知名的社会贤达,实力雄厚的富商大贾大地主组成。他们负责监督政府机构的政策制订和实施情况,但贵族议会的决议只起参考作用,也就是贵族议会只有建议权而没有否决权。贵族议会唯一有权力的只有一个人,那就是能参与到大臣议会中去的议会首脑―贵族议会议长。议长经所有组成人员共同推选产生,每两年轮换一次,可以连任三次。虽然议会成员不是政府的工作人员,因此朝廷不发薪俸,但这并不影响那些宗室、贵胄们进入贵族议会的热情,他们不在乎钱,而是在乎能在政治上发出声音,而且他们还有爵位的俸禄。而富商大贾们尽管连俸禄也没,当议员还要贴钱,但他们就是愿意挤破头进去,他们尽管富有,但极少能有机会在政治上发出自己的声音,现在好不容易有如此机会,自然贴钱也干。尽管他们的决议没有否决权,但这些人无不和朝廷官员们有着盘根错节的关系,他们的意愿仍然能够对政府决策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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