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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一字并肩王(中)(2/2)

“作为亲王,一字并肩王自然也应该于王府设亲王护卫指挥使司,辖军三护卫。但一字并肩王毕竟与普通亲王不同,因此朕规定,这三个卫不得独立成军,而是分散于各军中。朕特为此三卫赐名为宪兵卫,宪兵负责监视官兵军纪以及是否有违法现象。这三个卫不由兵理,而是直属于监察,由兵局专门负责。”

“刚才朕说一字并肩王有可能当皇帝,却也并非是在骗小孩祖制,亲王、郡王们不得参预国事,但一字并肩王的情况特殊,因此不在此例。”

方孝孺由极度的惊恐变为极度的庆幸,原本就情绪激,再听到刚才那些诛心之言,泪一下就不受控制地往外直淌。

“徐辉祖,以后一字并肩王的教育就完全给你了。你记住,朕的耐心有限,将来如果再有类似的事发生,朕绝不会象这次一样轻轻放过……那时,勿谓朕言之不预也!”

“居然……居然会有这样的事?!我该不会是在梦吧?”

这句话的冲击力远远超了徐辉祖和方孝孺的心理底线――当他们混混沌沌回到自己家中时,已经全然记不起朱棣说那句话后还说了些什么,也记不清自己当时说过什么话,甚至不知自己是怎么回家的。

方孝孺并不是不以建文遗孤为重,否则,以他那刚烈的格又怎么可能成为朱棣的臣?只不过,方孝孺从来没想过,自己平日里对朱文圭所说的话会惹如此的滔天大祸。

“凡监察揭发的犯罪官员,若是应该抄没家产,则其抄没的家产均由监察理。除此之外,朕封文圭为一字并肩王,但同时也保留着他的吕宋王王爵。有邑贵族爵位的收与有禄贵族不同,有禄贵族的岁禄由国家统一发放,而有邑贵族则从自己经营的采邑中获得收。在文圭成年之前,吕宋王国的采邑收由监察局暂代理。”

朱文圭将大拇指伸到嘴着,好奇地望着泪满面的方孝孺,完全不明白这个大人为什么象小孩一样动不动就哭。刚才没人打他,也没人骂他。

“工局负责一字并肩王王府、监察官衙等相应的修缮工作。”

这时,朱棣转过望着徐辉祖。

清楚过来后,两人不约而同都了同样的叹。\');

徐辉祖的忍不住一颤,低答应了。

听完朱棣这些话,徐辉祖和方孝孺已经是震惊得说不话来,毕竟从三皇五帝始,哪有皇帝将皇权分给别人的?不过,更令他们震惊的还在后面。

了一气,朱棣沉地说:“朕早就知方先生刚烈,一时忘了‘江山易改,本难移’这句话,却也是朕的疏忽。不过,方先生你的所所为竟然不能以建文遗孤为重,实在太令朕失望了。方先生学识自然是好的,原本朕还打算让太孙和文圭一同向方先生学习呢。可惜……过几天,你就发去北平吧。”

“凡刑局揭发并确认失职犯罪的官员,其空的职位若低于正六品,无论是主官还是地方杂佐官吏,均可由吏局推荐人员担任。当然,由监察推荐的官员若是犯罪或失职后被监察以外的门查,其空来的职位则重归吏指定。相对应的,对监察的官员行审判时,也需要监察官员参加陪审。主审和陪审不意见不能达到一致,案件同样上。”

“监察下设六个局,分别为刑局、吏局、局、工局、礼局、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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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现代社会尊重生命的观念影响,可是在刚才那一刻,朱棣确实有着极的将方孝孺杀掉的冲动。

“朕准备推广官话。确认各地官话是否普及的任务,监察的礼局应当参与。”

“刑局的主要职权是负责监察地方官员。若发现地方官员有违法之事,有权对之行审理,但行审案时必须有一个刑的陪审官。如果主审官和陪审官意见不能达成一致,则将案件上给刑、大理寺、都察院组成的三法司联合会审,最后由朕裁决。”

“朕准备在六之外增加一个监察,将之设在北平,由一字并肩王直接领导。对了,日后朕会将北平易名为北京,并将之定为陪都。还有,一字并肩王的王府,就在原来的燕王府基础上扩建而成……王府扩建以及监察的建立,暂时给方先生负责。”

“大明帝国本土现有1171个县,只要监察推荐的知县占据了其中586个,朕就将皇位禅让给一字并肩王――不仅朕如此,只要是朕这一系的后世孙都会遵循这条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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