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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军hu的chu路(上)(2/2)

国家和民众的负担。而军制度则在不扰民的前提下保证了国家能够拥有足够多的军队。但随着时代的推移,军屯制度和军制度均遭到了严重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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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军屯方面讲,由于军长期耕田地,军慢慢变为屯,逐渐丧失了战斗力。加上后来允许屯以米折谷向上缴纳这一办法的实施,缴纳品实已等于田赋,成为官府岁收。于是屯田逐渐变为私田,屯粮变为赋税,军也就成为了纯粹的屯

为了预防这情况,朱棣除了设立“宪兵”这一相对独立的系统外,还制定了《低级武官考评及升迁制度》。由于“宪兵”的指挥控制权属于一字并肩王一系,因此军队内的腐败便能够得到一定的扼制。而《低级武官考评及升迁制度》则使每个军都能够看到希望。

朱棣的要求其实并不,他只不过希望军官能够拥有骑士和武士那样的战斗力而已……这个要求不过分吧?

“有鉴于此,当今皇上为提的地位特意公布了一系列政治上、经济上对军有利的政策。”

想到这里,朱棣又补充:“仅此还不够。若是军地位低下,仍然会削弱卫所兵的战斗力。我朝读书人诵读的启蒙读《神童诗》起首便是‘少小需勤学,文章可立;满朝朱紫贵,尽是读书人’,又是:‘天重英豪,文章教尔曹;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在这样的氛围下,在科举仕途上受到极大限制的军弟,其社会地位自然也就显得低下了。更为不堪的是,我朝对罪人的罚中又有‘拿来军’的所谓‘恩军’制度,无形中让军的社会形象更加低下……你们想啊,象民、匠、灶等其他民若是犯了罪,可以籍参加军队来抵消罪责。然而军生下来就注定是要参加军队的,岂不是说明军天生便是罪囚?”

说到这里,朱棣忍不住慨了一下:中国的军和日本的武士同样都是世袭军人,但两者的战斗力却是天壤之别。说起来,日本的低级武士在经济上同样极为窘迫――在江时代的一个笑话说:“小武士的家里除了被和锅,还有一块大石,因为当他到冷的时候,可以举石。”值得一提的是,当时的下级武士很多人甚至没钱讨老婆――仅就这一现象看,日本一分低级武士并不比中国的普通军更富裕。武士与军的战斗力差距如此之大,大约还是因为两者的社会地位不同。如今朱棣已经提了军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待遇,并且建了烈士陵园用以满足军神需求,相信军的战斗力应该是能够得到保障了。

从军制度方面说,明朝中期后,朝廷中某些贵戚官僚开始驱使军士建造寺庙和室。不久,地方将领也把军士变为劳工,或向他们“卖闲”,每月纳200钱就可免除军事训练。这样,卫所军官便成了有利可图的职位。于是,商贾弟纷纷重金行贿,求得此职以饱私,或将家军籍,借此来贪污军饷。有些军官甚至割占军屯土地,令手下军士像农一样为其耕。大量军士因得不到军饷又遭受如此剥削,而极力摆脱军份――军官们也乐意见到军士逃亡,因为逃亡得越多,他们可以克扣冒领的军饷、粮饷也就越多。

“在政治方面,今后罪囚将不得转为军,或者迁往移民屯服苦役,或者在朝廷的统一理下服苦役。即便因特殊情况而发往军中效力,那也只是以罪囚的份而绝不允许获得军份。此外,军人战死沙场后可烈士陵园,享受皇家供奉;普通百姓不得持有刀械,而读书人获得秀才以上功名后可以剑,军弟则天生拥有刀的权力;普通百姓见到小旗以上军时必须行礼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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