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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的说。是主官薪
负责制。
以知县为例。其下主要有师爷(称幕宾幕客幕友等)家人(长随)书吏和差役。其中。师爷家人的薪
本来就是由知县支付。书吏和差役的薪
则主要由的方财政开支。在朱看来。
脆明文规定。这些人的薪
全都
给知县
置。由知县自行雇佣必要的吏员。
实施这
主官制不必担心
现类似军队中吃空饷的问题。因为。军队中吃空饷。只要不打仗。那么它所造成的危害就不会立即暴
――若是战事爆发。对于吃空饷的将领而言也未必全是坏事。因为他可以名正言顺的将军队中缺少的人数划到阵亡名单中去。可民政上的主官若是“吃空饷”。那么谁来办事呢?如果知县发神经。为了多吃空饷而导致了县中政事混
。那么县丞主薄典吏教谕等人难
会
睁睁的看着?
同样。实施这
制度也不必担心行政官员们“拥兵自重”――总不见师爷家人书吏和差役领着主官发放的薪
就会跟随主官造反吧?
实施主官薪
负责制最大的好
便在于不会
现“滥吏”。因为。十个人能够
完的事。|官多半不会雇佣十一个人来
。
那么。会不会
现主官把那些可以拿薪
的职位都给自己亲近的人。但这些人却光拿钱不
事。
的事
却让“白役”(3去
\'之后。则会演变
“白役”滥泛的现象?其实这个问题也简单。只要规定主官必须与雇佣者签定契约以及授权书即可。签定约以及“行使公共权力授权书”的同时。还必须予以存档。如果没有授权书。则冒充官吏者罪当斩!如此一。“白役”自然不会
现。另一方面。若是拥有授权书的吏违法。那么与之签`授权书的主官坐。于是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吏盘缠乡里的象。
至于说吏的编制数量问题。在朱棣想来也很简单:以某县人
为基数。
某个固定比例算
此县可以拥有的吏员数量。朝廷
这个数量将该县全
吏的发薪
不同比例发放给知县丞主簿典吏等官员。让他们各自去雇佣吏。基层
们若是少雇佣吏。节省下来的钱可视为他们的养廉银。如果十个人可以
完的事。基层
们偏偏要雇佣二个吏。那也是他们自己的事――不过。
现这
现象的可能
不大。
更何况。封建社会的官员有着三一换岗的优良传统。这一制度对于杜绝“吏”也有很大的帮助比如说某知县或者无能。或者好面
。或者因为别的|么原因。总之该知县名下只有五十名吏员的编制。但他却一共雇佣了八十名吏。然而待新任知县上任后。却可以理所当然的一切从
开始。
新任知县雇佣吏员。完全没必要认前任知县的帐――前任雇佣八十名吏员那是他的事。我只需要四十五名吏员。
……
朱棣自顾自的胡思
想着。一会儿皱眉。一会儿摇
。却把杨荣吓不清。
能够跟着皇帝微私访那是一
殊荣。多少人都希望争到这
机会。可是此刻。杨荣却
不这次皇上微服
巡时没
他的名。
刚才
见朱棣似乎准备宣传林海的事迹。杨荣赶
谏。破败了皇上的兴
自然不是什么好事。没瞧见皇上此时脸上的表情变幻不定吗?若是化解不了这次尴尬。指不定皇上会觉的失了面
因而发什么邪火呢!
可是不立刻
谏却是绝对不行的。若事后再
谏。皇上已经向林海许诺要宣传他的事迹了。金
玉言再收回来。谁来负这个责任?!装聋作不
谏同样不行。“
贡赎人”后果又不是只有他杨荣一个人想
来。若是事后被别人指
来。上自然不-有错的只能是事情发生时就在现场却又没能及时
谏的杨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