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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年终总结(3/3)

除梁明外,行人谭胜受与陈祖义行了接

与梁明一始去南洋是为了贩卖货不同,陈祖义则是被官府追杀的逃犯,在中国混不下去了才全家逃到南洋海为盗地。到了南洋后,陈祖义混得比较滋,十几年的时间便成为了当时世界上最大的海盗集团目之一,成员最鼎盛时期超过万人。战船近百艘。活动在日本、中国台湾、南海、印度洋等地。

陈祖义光凭他一己之力就能令洋各国胆战心惊,南洋一些小国甚至向他贡,本事自然不小。这人若是放在欧洲,绝对会被招降并册封爵位。

一开始朱棣曾经有过虑。他自然希望能够招降陈祖义这样的人才,但陈祖义此人似乎脑后生有反骨。永乐五年郑和经过旧港时也曾经试图招降陈祖义,但不知陈祖义到底是怎么想的,居然想利用诈降反过来抢劫郑和的船队,结果被郑和打得找不着北并且活捉了。

然而犹豫,朱最终还是决定试一试,开这样的条件:册封陈祖义为渤林使,渤林有邑二等爵。

一般来说,有邑贵族在自己的领地除了没有铸币权外,几乎和国王没什么区别。再加上陈祖义原本就是中国人,多少应该对“光宗耀祖、衣锦还乡”有兴趣才对。郑和下西洋的事迹可证明明朝初期的海上力量之大,相对而言,陈祖义的后辈郑芝龙成为海上霸主时,明朝的海上力量已经完全不能威胁郑芝龙了,然而郑芝龙仍然被区区一个海防游击所打动。无论是从力量对比还是从官爵低来看,陈祖义都没理由拒绝明朝的册封。

为避免陈祖义的疑虑,朱棣没打算直接册封陈祖义的手下。反正从《有邑贵族法》的角度考虑,公、候、伯、、男、轻车都尉、骑都尉的直辖领分别不得超过总领地的20%、30%、、50%、60%、70%、80%;从独乐乐不如众乐乐的角度考,陈祖义成为有邑二等爵后,有权册封封臣,若他不对手下的船长行册封,则极有可能引发船长们的反叛。总而言之,只要陈祖义接受了明朝的册封,尽“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但陈祖义手下的实力派目同样也就成了大明有邑贵族系的一员。因此,大明对这海盗势力自然而然也就能够产生更大的影响力。

考虑到陈祖义其手下均是海盗,让这么一大批人一下金盆洗手多少也有不现实。所以朱决定退一步,向陈祖义及其手下颁发私掠许可证。

为规范陈祖义的行为,规定被俘获的船只必须被带往指定的港行验证,以确认它们是合法的猎,而非接受明朝政府保护的财产。

为了合所颁发的私掠许可证,朱棣甚至决定向非中国籍的船只征收昂的附加税――若外国船只愿意承受这笔额外且昂的费用,那么朝廷自然可以又多了一笔收;若外国船只不愿意承受这笔费用,那便只能走私了,正好让陈祖义及其手下有

而行人谭胜受反馈的消息是:直到谭胜受回国之前,陈祖义仍然犹豫不决,既没有快地示接受,但也没有拒绝。

反正朱棣已经得如此仁至义尽了,如果陈祖义仍然发神经不肯接受招安或者是表明上接受招安,但暗地里仍然继续抢劫中国船只,那便只能让郑和下西洋时顺手掉他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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