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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人不是别人,就是刚刚被我臭骂一顿的沈唐!
李哲宁脸上的笑容更深也更让我心虚了,他的眼睛恨不得都笑得眯成了一条缝。他转过头看着我,意味深长地说道:“没想到,托林恩的福,竟然在这里看到意想不到的大明星了呢。”
我没有说话,只是看着不远处的沈唐带上车门,然后低着头靠在车边的样子。说实话,我不觉得沈唐是来道歉或者是来解释的,他那样的天皇巨星,只怕根本不会把我这样的小人物放在眼里吧。
所以,我想了想,他应该是来找我算账的,算当众给他难堪的帐。
但是我不想跟他算账。
虽然我并不害怕他,但是我也没有任何心情跟他说话,现在的我不想跟他有任何交集,也不屑与跟他争吵。所以我只是平静地看向李哲宁,微笑着问道:“李哲宁,介不介意带着我再转转?”
李哲宁愣了愣,像是没想到我会这么说似的。但是很明显,他很喜欢我这个答案,因为他脸上露出了极其灿烂的笑容。
“求之不得。”李哲宁发动一面发动车子一面说道。
夜里开车有一种白天没有的快感,尤其是像这种近郊的地方。马路上车子很少,车子可以开得很快。车外只有静谧的夜色与如水的夜风,甚至连行人都很少见到。
李哲宁打开了收音机,音乐声缓缓滑进车厢里,伴着电台主持人磁性而有叙述感的声音,几乎让我要爱上这一刻了,如果放的不是沈唐的歌的话……
真是阴魂不散!
可是无论我多么对沈唐生气,却依旧无法对他的音乐生气,我喜欢他的歌,无论何时。
这首歌的名字叫做《音乐已死》。
“那个最好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李哲宁忽然开口说道。
我惊讶地抬起头,发觉李哲宁脸上难得地出现了一种感慨的神色,不过这神色转瞬即逝。
“你知道这首歌的背景吗?”李哲宁问我。
我点点头道:“知道,沈唐写给那个逝去的时代的。”
十多年前,那是唱片业最好的时光。
那个时候歌坛里百花齐放,各种类型各种风格的歌手都有,摇滚,民谣,电子……几乎所有类型都能找到立足之地。歌曲的立意也不像是现在一般,总是拘泥于爱情这一种题材。
那个时候卖出10万张的白金唱片层出不穷,甚至也有狂卖千万张的传奇唱片……而今呢?白金唱片这个词几乎就要成为历史名词了。
“你们的专辑最好的一张卖了多少?”我问李哲宁。
李哲宁皱着眉想了想道:“不到十万张吧。”
我一愣,我知道大环境不好,但是没想到连echos这样红得发紫的偶像团体,也卖不到十万张……
“这有什么好惊讶的。”李哲宁无奈地看着我笑了笑道:“现在的歌手早就不靠着唱片吃饭了,出专辑只是为了维持人气,赚钱还是要靠广告。只要人红不需要歌好,人红了就能赚钱了。”
也是,我沉默不语。
现在的人应该都是这么想的吧,只要能赚钱就好了,不需要歌好。
于是在这一刻,我忽然又怀念起沈唐来,不是为了别的什么,而是为了他的坚持。
这唱片业的后十年,也是最艰难的后十年,真的是靠沈唐一个人撑起来的,他赶上了那个最好时代最后的一班车,却也变成了那个时代留下来最后的一个人。
只有他还在好好写歌,只有他的歌里我还能听到灵魂,即便报章杂志上关注得更多的还是他的绯闻,他的造型,他的mv又花了多少钱……
但是还好,他的歌还是那么的打动人心。
收音机里还在放那首《音乐已死》,沈唐的声音迷人得犹如最美的蓝|丝绒,他唱着:演唱会上万人的狂热,让我相信,不是音乐已死,只是繁华往事难忆。
“在想什么呢?”李哲宁的话忽然打断了我的思考。
我下意识地把心里的话脱口而出:“我在可惜,自己没能早出生个十年。”
没能真切的感受那个最好的时代……
“怎么,想早一点认识沈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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