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那首歌唱的真的太好了,你演的也很好……”
没错,周利华这个年轻的妹纸终于想起了潇洒哥这个“男主角”了,虽然她中午的时候还对那个突然弹出的视频很是生气,但是这并不代表,她看完、听完了歌曲之后不满意。
虽然《光棍快乐》这首歌曲的主要受众其实是全国广大的单身~丝男;但是好歌就是好歌,就如同华仔的《男人哭吧哭吧不是罪》一样,不是照样有很多女孩子喜欢在ktv点唱吗?
而周利华恰恰就是一个平时比较喜欢男歌手的歌曲的女孩子,(话说,其实全国的男歌手们的歌迷应该大部分都是女姓吧?女歌手亦然,这莫非就是异姓相吸?)她当时一边听歌一边看mv,只觉得歌曲很棒,而男主角是既可怜又可恨,谁叫你“不中用”的?那么漂亮完美的女朋友居然都不知道把握,单身简直是罪有应得啊有木有?不过到mv结束,她看着男主角一脸悲戚、沧桑的骑着二手自行车踏上了远行的路,却又感觉这个男人很不错,至少没有寻死觅活的,也没有继续去纠缠已经嫁人了的美女女主角。
所以,当她现在一眼看到了那辆破自行车的时候,她马上就想起了中午只看了一遍的那个叫做《光棍快乐》的mv,也自然就激动的扑了过来。
“呵呵,我是这首歌的作者和演唱者以及表演者。”潇洒哥本来还以为遇到什么精神不正常的那一类女人了,但是听了周利华的话之后,他立刻就带着微笑回答了她的问题,也表明了自己的身份。
“哇哇,你唱的简直太好了,而且演的也非常厉害,我当时还在网上到处搜索你的歌呢,可惜没有找到。我可是你的歌迷。”周利华一连串的叫声后,很快就表明了自己是潇洒哥的一个歌迷的身份。
“是吗?那真是我的荣幸啊!我刚开始还担心没有女孩子喜欢听呢!”潇洒哥这一次是真的微笑着,因为他从这个一脸惊喜的女孩子脸上和眼神里根本看不到半点的虚假,而且她的尖叫也证明了自己的激动心情。要是不是自己的歌迷的话,谁吃撑了乱喊乱叫?女孩子还要不要形象了?
“呵呵,我本来就比较喜欢男歌手的歌曲。”周利华稍稍稳定了一下内心的激动,但还是很兴奋的说道:“再说你写得唱的都很好,演的也很真,我都看得差点哭了呢!”她说到这,有些不好意思的捏了捏自己的手指:“你,你能不能给我签个名啊?我长这么大还没有得到过任何歌手的签名……”
“当然没问题,只要你不嫌弃我的字写得太丑了。”潇洒哥很愿意满足自己的真正的粉丝的心愿,他扬了扬手上没来得及收起来的记号笔:“可惜你没有本子……”
“就签在我衣服上吧,我肯定永远保存着。”周利华不愿意耽误时间,更不愿意错过这个宝贵的机会。以后谁知道还有没有机会再得到这么好的时机呢?多半应该很难了,歌手一旦成名了,粉丝再想得到签名和合影什么的,那就只有等而且还要看运气,不然真的不是那么容易满足心愿的。
“好吧,不过可惜你这件上衣了。”潇洒哥倒是无所谓,反正签名签在哪儿都一样,所以他马上就在周利华拉直的上衣胸前位置写下了名字,照理也标记了时间。
“谢谢偶像哈!”签名一结束,周丽华十分高兴的跳了起来,虽然“小唐”还只是一个“网络歌手”,而且现在还只是发行了一首歌曲,真正意义上来说,目前根本不算啥明星。但是正如周利华自己说的那样,她长这么大,喜欢的明星不少,但是真正得到签名还是第一次。而众所周知,第一次这个名词对于任何人、任何事情都是有一种特殊意义的嘛!
“别说谢谢,希望你以后可以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你的每一个赞美、支持,都将是我奋斗的动力。”潇洒哥一点也没有表现出高傲的感觉,反而十分亲切、平和的伸出手和有点不知所措的周利华握了握手。
“我靠,这家伙真的是明星啊?要
本章尚未读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