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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四章 孽缘(2/2)

“此一路,风餐宿,真的好饿啊……”方莫刚刚想在心里为自己赞叹几句,就觉很是饥饿,四嗅了嗅,发现本就没有任何的味传来。

都是自己人了。

至于那个小小……被他无视了!

“汪汪汪汪!”

没想到,在这里遇到了。

这个人,方莫还真有害怕。

而熊孩一般的男孩,则都会很凶残,最少都是抓着狗的耳朵不断晃悠,仿佛不抓东西来,就不算一回!

“我就说,这味这么熟悉,原来是红薯啊,不过狗吃红薯的话,能不消化了呢?不对啊,我可不是普通的狗,咱可是一个厉害的狗……”

看到之后,方莫就貌似想到了,好像在豫州有几个地方,方羽说当地的土地十分贫瘠,什么都不好长,于是就想试试红薯……

那东西多残忍,是我……

勿以恶小而不为!

今天偏偏就不狗叫了,特么的,多么的伤人自尊啊,我是一条家犬,而且还是方悦的二兄弟,方羽的二哥,怎么到了你们嘴里,就成了狼?

还别说……

方莫心里嘟嘟囔囔,然后想了想,两个孩加上一个大妈,应该不是自己的对手,或者说,他抢了离开的话,应该也没事。

“我打死你!”

没错,在他的正前方,耕地之中一个大妈带着两个孩正在田地里忙碌,而一个孩,手里则是拿着一块红薯,在烤着。

大概就是,当初第一代的时候,对方的父亲、公公,丈夫、哥哥,全跟着他一起上了战场,最后活下来的,一个都没有。

还真是缘分,或者叫孽缘啊。

那个姑娘,长得虽然不咋地,但好歹也是姑娘不是?

有人可能要问,为并州牧,掌握五州之力的方公,会在乎一个妇人的责打,而不是直接,或者跑掉?

“你说说你,都找不到家了,竟还敢吓唬我的孩?”

但是这事情,绝对不能随便的开始,否则,这就是罪恶渊的开端……

这里倒不是说方莫就是个狼,就喜靠近女孩,只是因为,在他想来,女孩天生柔弱一些,喜茸茸的东西,是他自己,要牺牲相来换取东西。

所以,他就想靠近过去,看看能不能用自己的可,来换东西吃,最好是还能获得女孩的照顾,那可就太好了。

然而,这次他可猜错了。

地里正在忙碌的母亲,看到这里的情况后,迅速的就跑了过来,手里拿着农,对方莫开始追打,不过她却阻止了孩箭行为。

他晃了晃狗,喃喃:“不是说,狗鼻是最灵的吗?怎么到了我这里,这么不灵,不仅嗅不到十里之外,连最近的地方,都嗅不到……”

当他靠近之后,女孩脸上满是警惕,瞬间叫了自己的弟弟过来:“快,双儿,你把武来,我认得,这狼!”

“让你吓唬孩!”

怎么说呢……

想搞谁,就搞谁!

都是骗! [page]

于是,他几步就窜了去,鼻一耸一耸的,若是被女孩看到,肯定会舍不得放开手,一把抱住,直到天荒地老,幸亏的是,这里没有什么女孩,有的话,也只有大妈。

你连狗都没有见过?还是狼?

其实他知,当初吕嫣偷偷背着他去告过状,好吧,其实也不算是背着,只能说是,吕嫣本就没有在乎他的想法,一心只想报仇,只是那时候,人家多厉害……

方莫前行不多时,便看到了一座残破的房舍,房都坍塌了半个,这属于危房,方莫可绝对不会去凑闹,最主要的是,他真的闻到了一,就在前面!

这妇人力量十分大,而方莫也不太敢跑,只能用扛了起来,不过好在,他这,还是不错的……

这东西,军队都不好见到的,而现在,在一个孩的手里,居然见到了,他不怕才特么的见鬼了。

没想到,试过之后才发现,竟然真的成了,不仅如此,还给当地的百姓,带来了烈的生机。

弩啊!

握草!

不过,当他看到男孩来的是什么的时候,他立刻就乖乖叫了几声,同时全都在防备,只要这熊孩一旦拉开,他立刻就跑。

正因为害怕,他才叫了几声,只希望这两个孩,能够知,他是一只善良的,很温顺的狗狗,而不是什么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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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他见过几次对方,而对方对他一都不冒,还说要最贫瘠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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