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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3/3)

影棚,对着正像暴龙一样火的上司的背影轻声说“sorry”。好吧,今天的工作一定要漂亮的完成,才不枉赵一芒被打破的脑袋……

工作人员已经把被顾忆笙搞得一团糟的收拾完毕。顾忆笙有丢脸地想去卫生间理一下脸上和脖上的血,一转却不期然地落一双湖沉的目光海里。

林朗,这个她心心念念了无数个日日夜夜,她既期待又害怕遇到的人,在两次肩而过之后,竟又宿命般相遇了,在她狼狈不堪的情况下。

不知他双手袋在那里站了多久,似乎目光一刻也未从她的上移开过似的。

顾忆笙还愣在原地,他已经笔直地朝她走过来了:“不记得我了吗?顾忆笙。”

不记得?怎么可能。顾忆笙忘记全世界也不会忘记林朗。在很多时候,他之于她,就是整个世界。他走了之后,带走了她记忆里所有的夏天和天。

“记,记得。”顾忆笙迫自己镇定,绽开甜的笑容问,“什么时候回来的呢?”我以为这辈再也看不到你了。你还恨我吗?原谅我了吗?这些年过得好吗?有没有遇到喜的女生呢……她有很多问题想问他,却又没有任何立场问那些越矩的问题。如果说五年之前的顾忆笙算得上是林朗的好朋友,那么五年之后的顾忆笙对林朗来说只是一个和痛苦回忆有关的“故人”。

第7节:{突然好想你}想念如果会有声音不愿那是悲伤的哭泣(7)

两人都像失忆了般闭不提当年,一如所有多年后偶遇的老同学,明明已经有了各自不同的人生,对方已成了陌生人,却仍要装作络的样,聊着无聊的话题。

“一个月前。”林朗似乎没有多谈的意愿,而顾忆笙也想快离开去洗净脸和脖——带着一的血和“故人”聊天,实在是有够血腥的。

“我不穿你们准备的衣服,你们赵编辑好像忘记了我是个设计师。”

顾忆笙没走几步,又听到林朗的声音,回过去,结结地说:“可是,可是……”

“还有,工作结束后,一起吃饭吧。”

“嗯……?”吃饭?她没听错吧?他要请她吃饭?想在饭菜里下毒毒死她解恨吗?

顾忆笙瞪大睛站在原地,脑海中一片空白,就这样忘记了向林朗“据理力争”应该穿赵一芒为他准备的服装——都是很贵的世界级男装呢。

【三】她为林朗了一次“小偷”,不过她不后悔

时光将林朗雕琢得更加光芒四

灯光下的林朗眉如墨泼,鬓如刀裁,,穿着自己设计搭的格仔衫和,笑起来的时候很温,不笑的时候又很俊朗,低凝神时又有一让人怦然心动的专注。

时光真奇妙,它将林朗从一个好的少年,一下变成了一个会让女人憧憬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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