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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零四章 想象到自己未来的自传了(求订阅!!!)(3/3)

在相当一段时期控制着全米国的石油资源,并创设了托拉斯企业制度,在米国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史上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

这也为了后续家族的发展,起到了非常好的开作用。

后续的第二代,也没有让组织上失望。

可以说这个第一代繁育后代的能力其实都是非常不错的,并且这个第二代,也已经完全是米国人的长相了。

只是他的内心,自己是一颗红心。

二代的名字叫约翰·洛克菲勒。生于纽约州哈得逊河畔的一个名叫杨佳的小镇。

其实这个小镇的名字,就能来,这个就是那个时代的华夏城,唐人街,不过外界是不怎么知的罢了。

由于那个时代已经有了战争。

所以二代的父母,个截然不同。

母亲是个一言一行都皈依《圣经》的虔诚的基督教徒,她勤快、节俭、朴实,家教严格。

而那个时候他的父亲,却已经变成了一个讲究实际的,他自信、好冒险,善际,任而又以自我为中心。

洛克菲勒作为长,他从父亲那里学会了讲求实际的经商之,又从母亲那里学到了细、节俭、守信用、一丝不苟的长

父亲外经商,一去就是几个月,家中对孩们的教育主要由母亲承担。

但偶尔归家的父亲也与母亲一样望成龙,一有空就教约翰如何写商业书信,如何准确而迅速地付款,以及如何清晰地记账。

所以在年少的时候,第二代的洛克菲勒就知社会的现实和世的冷酷。

所以他常采用一些特殊的方式教育孩,使他们在踏社会之前就能而且明起来。

然而,约翰对父亲血淌的东西并没有全盘接受,他完全没有父亲那的秉,而是继承了母亲勤俭的德。

他把这信念视为“商业训练”,一生中烙守“不俭则匮”的准则;从中他还引申自己的结论:“只有数字作数。”

他最初在俄亥俄州克利夫兰的一家货店活,每周挣5元。后来他创建了标准石油公司,实际上就是米国石油业的开始。

1910年,当约翰·d·洛克菲勒在发现自己名下的财富已经达到近10亿元时,他开始考虑如何运用这笔财富。

由于他对购买庄园或苏格兰城堡没有兴趣,又不屑于购买艺术品、游艇或中世纪韵味的西服以及所有富人们所津津乐的东西。

他就把自己收中的很大分投资于煤矿、铁路、保险公司、银行和各类型的生产企业,其中最名的是铁矿生意。

其实这个时候华夏国那边也早就已经没有了命令。

所以他们已经开始自己自行经营这周围的一切了。

那个时候的二代洛克菲勒,如果还在世,他的价折合成今天的元约有3053亿。

要知2008年的《福布斯》亿万富翁排行榜,当时世界首富沃·菲特的价为46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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