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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3/3)

听听。”小

小红也不客气,张嘴就来,放开嗓门,顿时清亮的嗓门传到了大门外:“互娃,互娃,一个上七朵,犯罪大,都不怕,啦~啦啦啦!弟弟大大大大,互娃!弟弟大大大大,都不怕,啦~啦啦啦!互娃!互娃!爆~!”

陆尔杰一下车,就听从陆府里传那首“儿歌”,不由的微笑,站在院门外,仔细的聆听,越听越激动,这声音怎么有些熟悉呢?好像是前世听到的一声音,缠绵忧伤尖利,如丝如茧,余音绕梁,就如同剪不断的,清冽而甜。一首儿歌被演绎的完无缺。

手下人看到小少爷呆呆的站在原地。脸变幻不定,也听到了陆府里传的奇怪歌声,不知少爷在想什么。

“至尊?”手下人小心翼翼的叫了一声。

“哦”陆尔杰反应过来,说:“你们去忙吧。”然后快步向陆府走去。

“少爷,你回来了,太好了。”小红停止歌声,喜喜的跑上去拉住小少爷的手,有些撒的味

“唱的不错。”陆尔杰着小红的手夸赞

“没有啦,人家瞎哼哼的。”小红听到少爷的夸奖,不好意思的红了俏脸。

陆尔杰看着不好意思的小,上去一手拉着一个,屋里,小忙去倒,陆尔杰转神灼灼的盯着小红的俏脸看了又看,依稀发现眉目间那位民*国间大人周旋的样貌,自己真是太大意了,怎么这么长时间没看来呢,我的天哪,发现宝贝了哈哈。陆尔杰住内心的狂喜,问:“小红,你来了这么久,我还不知你姓什么呢?”

小红被少爷灼灼的神凝视的不好意思,低垂着回答:“我姓周。”

陆尔杰双手一拍,绝了,对的,我家住着可是未来的歌星啊。据民国记载,金嗓周璇贫苦人家,,后来被一姓王的人家收养,改名为王小红。不久,养母改嫁给上海一名姓张的工人,就将小红送给了住在北京东路的一周姓人家,这样,小红又换了姓,叫周小红。周小红长至七八岁时,周家家境日益贫困。据周璇自己的回忆:〃养母被迫去帮佣度日,那个被鸦片熏黑了肚的养父竟丧心病狂要把我卖去院当女,幸亏养母及时搭救,才免去我一场更大的灾难……那时,日越来越苦,往往饿着肚呆呆地坐着,直往肚里咽……〃她在给《万象》杂志写的文章中这样说:〃我自幼听人家唱歌,耳音也好,常常跟着哼,一遍两遍,三遍四遍就能上了,在学校里,我唱歌的成绩总是第一名。〃她常常独自在家,以唱歌来释放自己内心的哀愁。周璇成年后,内心的影也许就来自于苍凉的童年。童年的苦难烙在她的心间,使她的格变得抑郁、内向、多愁善

周璇的一生都在寻找,寻找父母,寻找自由寻找情,它们都好像有,又都好像没有,周旋一生可以说是说不尽的凄凉悲苦。

了解周璇世的陆尔杰默默的凝视着前的小红,伸小手捧住小红的,语气情的呼唤:“小红,觉得少爷对你好吗?”

小红不知少爷这是怎么了,但是从里看少爷不一样的神情,对于少爷突兀的一句话,小红重重的:“少爷对小红很好,很好。”说着,圈就红了。

“喜唱歌吗?”陆尔杰柔柔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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