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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3/3)

了,一时家中上上下下奔走相告,连丫鬟脸上都带着极为自豪骄傲的笑容,逢人开必是“我们家那位贵妃娘娘”。

贾母在这时候又想起女儿来,极为喜地给贾写了信,叫她带着几个孩回京住几日,也算是不辜负了浩皇恩云云。

然而贾并不乐意。

她自打嫁给林如海之后就一切都顺风顺,最大的忧愁不过一个见了烦心的俞氏。偏这会儿俞氏也走了,愈发的自在了。然而贾母这封信却给她添了一桩烦心事。她当初嫁人的时候排场是大,嫁妆能从扬州沿路一直铺到京城去,那会儿林如海还是个除了一个探郎名号和一张好看的脸之外一穷二白的年轻人,虽说是列侯之后,活得远比贾家窘迫,却半分也不肯亏待了她。

现在倒好。不过是家里了个贵妃,连她的嫁妆都想要回去了。

京中的王熙凤也不乐意。

修建省亲别墅并没有那么容易,这边也要钱,那边也要钱。她嫁过来的时候,王腾将她父母留给她的资产悉数给了她,钱氏自个儿还为她添了好些妆,可见着,嫁过来几年的时间,竟然连这些都赔了大半去了。

不过伸手问林家要钱却不是她的主意。她不过是和王夫人提了一句,希望她想想法。王夫人自个儿当然是不愿意掏私房的——贾母要掏她也不乐意,毕竟那些将来都必然是留给宝玉的。这才把主意打到了林家。

她打林家的主意也不是一回了,只是当初放过去一个叫如意的丫鬟,现在不知生死,收买了的俞氏母女,也早被贾给丢得远远的了。这回她学聪明了,直接从贾的死下手。

她改了贾母给贾的信里的最后一句话。说家中艰难,儿你想必事事顺遂,得空还是要回娘家看看。明着是写思念女儿,暗地里却是个伸手要钱的意思。

王熙凤知晓了之后,险些一个踉跄,被边的平儿扶住了。

她不禁向平儿苦笑:“也难为她想得来。姑姑倘或好脾气也罢了,偏上回看来压就不是能忍气吞声的,被老太太知了可怎么得了。哪怕不知呢,这母女的情分哪里禁得起这么一而再再而三地耗去?”

这一招,真是又蠢又毒。

作者有话要说:前天犯蠢了,不小心连着发了两章……估计多人都了一章,记得回去看看哈~

今天没有小剧场,但是有剧透。本文里面我最喜的一对超甜(同时也是红楼梦里面超甜的一对)要场啦!

不知有没有人能猜中?

猜的照旧都发红包哦

再给我评“不猜”的,哼!!!就是仗着你们是我小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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