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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2/3)

取向难有对错之分?(1)

、年老年轻、婚内婚外、两人还是多人),都是好的,都是一不可多得因而值得珍视也是值得尊重的人类验。虽然当事人有时不得不为了其他的价值牺牲,就像《廊桥遗梦》里的女主人公为了家价值牺牲那样,是没有罪的。如果一桩情发生了,它就是发生了,它不仅不应当因为任何原因受责备,而且从审的角度来看,它肯定是的。

网友:我不是一位同恋的人,不过我想谈谈对同恋的看法。我今年18岁,是一个女孩,我认为同恋并不没有什么不好的地方,一个人可以选择自己喜的对象,我认为这是最基本的权利,只不过他想选择的是别人没有选择的东西,或者说,是别人不可以接受的一件事情。为什么别人不能接受?只是因为自古以来没有人这么。如果说有人了,是不是就不是这样的呢?李银河:你说得对,取向没有什么对错之分,它是人的权利。但你以为“自古以来没有人这么”却是错的。古希腊时期,同恋是普遍的实践。中国古籍上也有大量关于同恋的记载。同恋现象是在人类历史上、在各个文化当中普遍存在的一基本行为模式,无论是在度发达的工业社会,还是在茹饮血的原始落;无论是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今天,还是在远古时代。在许多未开化与半开化的民族中,同恋是一个彰明昭著的现象;有时它在当地的文化中,甚至占据着优越的地位,同恋者因其特异受到人们的尊敬和仰慕。在四千年以前,古埃及人把男之间的行为看作神圣的事情,传说中认为,霍禄士和特这两位大神有过这行为。古埃及的后,每个女人都有一个亲密的同朋友。古印度也有类似的情况。古代非洲北的迦泰基人、希腊人的一分祖先杜仑人、古代黑海以北的西先人,以及后来北欧的诺曼人的历史中,也都有关于同恋现象的记载。据记载,在古代的索布达米亚,也有大量同恋现象存在,并有许多男专门为同恋者服务。在的神庙,男聚集在特殊的院中,由教会实行监督,由主教负责理。在一些###国家,由于女与世隔绝,不易接近,又不受教育,在社会中没有地位,导致了男中同恋现象的风行。有些国家还有成年人喜期前幼童的风习,认为他们的容貌可以同丽的女孩媲。拉丁洲三大文明之一的玛雅文明,记载了青期的同恋现象,有专家认为,玛雅文明属于喜恋甚于异恋的文明。玛雅的男孩在结婚之前,父母通常会给他安排一个男玩伴(男),以满足他的需求。玛雅人还认为,成人之间的同恋是天使然,难以改变,因而对同恋采取了宽容的态度。同恋历史中最引人注目的当然还是古希腊文明中的情形。在古希腊,成年男常常同已经渡过青期但尚未成熟期的少年发生恋,尤其喜12岁到16岁之间的少年。在公元前6世纪到4世纪这200年间,希腊人把同恋视为"等教育"的一个分支,当一个少年接受完传统的基本教育之后,即被置于一个年长男的羽翼之下,这成人被称为"者(lover)";少年被称为"被者(beloved)"。这个成年人通常三十,负责少年的德与心智发展教育,以仁慈、理解、温及纯粹的对待少年,唯一的目的是为了培养这少年德上的完。在战争中,他们并肩作战;如果少年犯错,这成人要替少年受罚。少年长大成人后,或者结婚,或者成为另一个少年的保护人即"者"。在战场上,同也得到赞赏。在不少战役中,斯达的军队都因士兵的这"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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