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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1/3)

“而且,我也没有因为她去当兵,我和她根本就没联系。我去当兵是因为我觉得上大专没前途,正好有征兵的,我就去了。”他解释。

“那又怎么样?你都结婚了?你这样是做什么?”七夕问,心里满是苦。

他不说话了,好一会儿,终于问,“我只想知道,你究竟有没有喜欢过我?”

“我要知道,这些年,我是不是在唱独角戏?”

“好吧,我也告诉你,你不是,我在喜欢你,喜欢你很久了。可是现在,你想让我怎么办?”

他走过来,拥她入怀。

真的是这样,真的是温暖的地方,自己无数次伤心时梦到的地方。真的如此温暖,可却不属于自己。蓦地她想起表姐的笑脸,猛地推开他,冷冷的说,“勾引有妇之夫的事,我不擅长。”他迷惑的看着她,随即问:“那你擅长什么?”

“遗忘。”她看着他说。他盯着她,不知过了多久,说:“好吧,那就让我们来做一件你擅长的事。”他转身从后备箱里拿出一个大木盒子,塞她手里,说:“给你,我答应过的。”

她低着头,没有任何反应,他看着她,终于还是叹口气,转身上车,发动车子,走掉。这个世界,如果用心去找一个人,是一定可以找到的。天成回去的路上一直在想,为什么自己后来放弃了去找她。自己并没有尽全力,不是吗当年没和她在一起,是觉得自己不配。现在终于配的上她了,却还是不能和她在一起。过去的十年里,自己想着她念着她,揣测着她会爱上什么人。以后呢?以后要怎样?忘是忘不掉的,可是又能怎么样?爱情这东西,并不是谁都要有的必需品。就这么算了吧。原来,总有些事是要不了了之的。

她抱着那个盒子,回到宾馆的房间,靠着门,就那么蹲着,紧紧地抱着那个盒子,她甚至都没有勇气打开看,隔了那么久,无论经历多少,她还是在乎他的,不是吗?

十七岁,陈小春的卡带,后面附着靳天成自弹自唱的《献世》,她听的时候,明明很开怀,却流下泪来。

十八岁,《乱世佳人》,她那时候喜欢《飘》喜欢的要死,一本书翻得边角都开了,还是看。他买了vcd,请她去家里看,她怎么都不肯。于是,那碟子从未被打开过。她试了试,居然能播,看到最后。郝思嘉对自己说,tomorrowisanotherday。她看着漆黑的夜,睡一觉吧,醒来又是新的一天。

可竟是睡不着的,又好像是睡着了的。她还能看见那双红色的高跟鞋在面前晃,他写,你说过你希望二十岁时有人送你高跟鞋。那一年我大二,我在酒吧打了半年工,终于可以买给你,却不知道怎么送给你。我记得你的脚可不小,是九号的,对不对?哈哈。可惜,现在样式已经过时了。睡着的她嘴角微微的有笑意,那是双简单到没有任何装饰的鞋子。爱情永远不会过时。睡梦中的她想着。

2008年,那一年她26岁,他准备的是枚戒指,他写,汶川地震的时候,我们去救援,碰到了塌方。最绝望的时候,我在想,为什么我从来没告诉过你我爱你。如果我死了,那你就永远也不知道这么帅气的我爱着你。那个时候,你爱不爱我已经不重要了。被救出后在医院呆着的时候,我想我要去买枚戒指,送给我想在一起一辈子的人,哪怕我并不能和她在一起。出院后我去挑戒指,七夕,我是真的想给你幸福。我去找你,我在海南呆了三个月,那个地方真热,很适合你这种怕冷的家伙。可是他们说你在上海;说你有男友。于是我乖乖回来,相亲,结婚。我以为我们再也不会相见,可是居然见到了你。我们重逢在一个瑰丽的时刻,那场日全食,天地都黑了,只有你,站在那里,眼睛里流光溢彩。我以为是做梦,可是天还是亮了。一切还要继续,是不是?就好像暑假总会结束,开学那一天总会到来。我不喜欢上学,但1999年的9月1号除外,因为那一天我终于可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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