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第14章(3/3)

!我的那份纯真留着还有什么用?毁了吧,全毁了吧————

我把我的纯真给了她,然后,离开了她。起的那一刻,我觉得,我死了,余米,也死了。

离开她的十年里,我从来没有想起过她,尽,我生活在她生的国度里————日本。

却是为了,遗弃。因为,这里正是遗弃她的地方。

——————应祺

(篇外三完)

(不好意思,我知很少,可是实在没办法,明天我就要和妈妈去大别山,要准备很多东西,本来实在静不下心写东西,可是,今天在qq上又承诺过今天会更新,所以,挤了这么儿。如果大家没看明白,不要,这只是应祺独白的开端,后面还有,希望通过他的讲述,大家更清楚整个故事的成因,以及他们的思想轨迹。非常谢大家的支持和鼓励,今天,实在对不住了。)

33

篇外四

有个下笑话说,一个男在沙漠里突然来了,而边只有一只骆驼。他费尽力气,即使站在石上也无法完成与骆驼的亲密接。无奈之下继续前行。遇一绝女,奄奄一息哀求他:给我喝,我可以为你任何事。男救之。女害羞问:我可以为你什么吗?男咬牙切齿把缰绳递与她:你给我牵住骆驼!

我给这笑话起了个名字叫执着。可能有人会有不同意见,但我理解的执着就是这的傻气。

余米就是这样一个执着的人。曾经,她跟着实习的我去典查一个杀人犯的家当时,无意中翻了这位杀人犯以前写的一小说。它引了她,以至于她彻夜不眠来阅读。仅仅如此也许并不算执着。她执着地认定,它应该版。

于是,她买来了打字机和打印纸,把那本小说一个字一个字地敲来。又找来全市的版商名单,一个人一个人地寄送。然后便是每天不停地打开信箱,查看有没有回复。

我的女人就是这样一个傻气的女,可也疯狂。

童仝并不是我们的第一个孩,我们的第一个孩死于先天心脏畸形。

那时,医生说,她的有肌留,还好,后来查来是良的,可医生认为这妊娠还是很危险,很有可能随时会产。但,余米持要怀。

奇异的,我认为那时侯的余米丽的骇人。

那时侯,我们都刚毕业,在台北路附近租住一很小的公寓。泥的地板,灰暗的墙,班驳的天板渗发黄的痕迹。余米坐在木板的台上着烟。她有很大的烟瘾,怀让她克制许多,孩死后,她再没有过。蓝布裙,的参差短发,半遮半的丰满房,的红,却,纯真的————

她向我跑来,会兴奋的搂着我的脖惊呼:

“白僵尸乐队的主唱robzombie,别让我再听到他的歌!简直恐怖无比。我要削掉他的,砍下他的手脚,轻轻撕扯他的肤,鲜红的肌,把他的小弟弟他的左里,然后死,阿门!”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