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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经十几个钟头的长途飞行,再度踏上这块睽违多年的土地,元炯谅感到既陌生又激动。
台湾的九月天气炎热黏腻,和他记忆中的凉爽相去甚远,而且在国外待久了,著实不习惯如此潮湿闷热的气候。
步出航厦,他戴上墨镜,以阻挡热力四射的艳阳,迎面袭来的热气让他忍不住皱起眉头。
他看著腕上晶亮的名表,俊朗的眉宇明显写著不悦,奶奶说好要派人开车接他回家,现在却没有看到半个人。
在等待的空档,他不禁忆起往事——
当初离开台湾时,他还是个未成年、涉世未深的少年,怀著忐忑与不舍的心情远赴他乡。
在语言学校的第一个学期,他费了一番心力重新适应新环境、学习英文,吃尽苦头、受尽折磨,不仅被外国人瞧不起,还被同学们排挤。
但凭著不服输的个性,他决定奋发向上——他为自己订下目标,一年内无论在课业上或体能上,他都要当最顶尖的。
在这段努力的过程中,也激发出他聪颖过人的资质,他仅仅花了三个学期就迎头赶上,各项成绩都拿第一。
由于勤于运动之故,他原本一百七十二公分的身高,也足足长高了十公分,身材更因此结实了许多。
出色的成绩、迷人的外表,使得他逐渐在校园内崭露头角。当他升上高中二年级时,已是风靡全校的风云人物,女孩们都趋之若鹜,渴望获得这位带点神秘气息的东方帅哥青睐,好谱出一段美好的异国恋曲。
不过,他向来只对台湾女孩有兴趣,至于那些发育良好的金发女孩,他一律敬谢不敏。
上了大学,他的身材更臻完美,课余还在“gq”杂志兼任模特儿,一直到今年取得硕士学位,决定回台湾工作后才辞掉。
任谁也无法相信,他自小是个和药与针筒为伍的药罐子,还让奶奶迷信的找了个童养媳……
思及此,元炯谅的脑海霍地浮现出一张粉嫩的青春脸庞,微微打乱他的心思。
这十年来,他们除了头两年有密集的书信往来外,可接下来,他的生活步调紧凑又多采多姿,渐渐地和她疏于联系,忙碌与新奇的全新生活,已慢慢掩盖之前对她产生的好感。
但她的mail、邮件卡片、到后来她所出版的图文书,都未曾在他的日子里缺席过,而他却连回信都抽不出空。
透过文字,当年害他差点没命的调皮小女孩,经过岁月的洗礼,似乎没有变得比较沉稳成熟。
字里行间,总不时透露出她孩子气的个性,像个长不大的小女孩。
但她日积月累的关心和叮咛,让他想忘记也难。他猜想:她大概是受了奶奶的支使,所以才不得不从的敷衍他,跟他嘘寒问暖。
除此之外,他倒没机会一睹她的长相,对她的印象,还一直停留在十年前别离的时候。
十年,足以让一个清汤挂面的国中生,蜕变成风情万种的成熟女人,而她又改变了多少?往事牵引著他的记忆,突然间,他很想尽快见到她。
“请问,您是炯谅少爷吧?”一名西装笔挺的中年男子,恭敬的询问。
元炯谅敛起远扬的心神,墨镜下的双眼扫过男子一眼。“我是。”
“小少爷,您变得我都快不认识了。”中年男子憨笑道。
“你是……”他搜索脑中的相关记忆。“陈叔?”
司机小陈抓抓头,不好意思道:“不敢当,叫我小陈就行了。”往日的小少爷如今比他高出不只一颗头,高大挺拔的身材,宛若电影明星般耀眼。
元炯谅不置可否,没有回应。
“请上车。”小陈愣了下,才打开车门,唯唯诺诺的招呼。他沉稳的气势,令小陈一点都不敢怠慢。
元炯谅上了车,车内凉快的温度让他松开眉间的结,不自主的闭眼假寐,享受片刻静谧的时光。
回到住了十几年的家,一股熟悉的亲切感顿时紧紧将他包围,元炯谅就这么站在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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