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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2/3)

我们小的时候,我是斯夫最好要的朋友。我们一起去过一次怪戏团,从斯夫那儿知血鬼的存在,并被卷了他们的世界。我被暮先生换了血,当起了他的助手。在他的指导下,我学习了血鬼的生活方式,还一路走到了血鬼圣堡。到了血鬼圣堡之后,我又接受了会测试——结果失败了。因为怕死,我逃走了,但我在逃跑的时候,发现了一个企图毁灭血鬼一族的谋。后来,我公开了这个谋,而为了报答我,血鬼不仅接受我加中,而且还推选我当上了血鬼王

我追赶着这一对杀人凶手,径直落了他们设置的陷阱。我再次与斯夫直面相对。他边还带着一个叫达瑞斯的孩——他的

我在血鬼圣堡生活了六年之后,小先生让我踏上了追寻王的行踪的旅途,一起上路的还有暮先生。小先生的一个小人也跟我们一起同行。他的名字叫哈克特。小人们的个都不,长着绿的大睛,没有鼻,耳朵都在脑袋上的下面,他们的肤都是灰的,而且是用针线合起来的。他们是用死人的尸制造来的。哈克特并不知自己以前是谁,但我们后来发现他的前世竟是科达·斯迈尔特——就是那个一心希望阻止疤痕大战而背叛了血鬼一族的血鬼。

暮先生就是三个血鬼杀手之一。另外一个是一位血鬼王,即万查·奇。最后一个也是一位王,而且是有史以来最年轻的王,一个叫·山的半血鬼——而那就是我。

因为不知谁是王,我们错过了杀死他的第一次机会,万查让他逃走了,其实王正在万查那的兄弟佳龙·哈斯特的保护之下。后来,我们在暮先生年轻时生活过的那个城市里再次撞见了斯夫。他当时告诉我他已是一个追杀的杀手,我太愚蠢了,竟然相信了他的话。其他人也是如此,尽暮先生有所怀疑。他察觉到有些事情不对劲儿,但我说服他在没有确凿证据之前给斯夫一个机会。在我所走过的人生路上,我犯过一些错误,但是这一次我犯的错误无疑是最惨痛的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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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路最后终于在我们的故乡镇汇了。我随怪戏团回到了家乡。走在这个生我养我的镇上那大大小小的街上重温过去的时光,那觉真是很奇怪。我看见了我妹妹安妮,她现在已是一个有了自己孩的少妇;我还遇到了一个老朋友,托米·琼斯,他成了一名职业足球运动员。我去看了托米在一场重要赛事中踢球。他的球队赢了,但是他们的庆祝活动戛然而止,因为斯夫的两个亲信——r.v.和·詹姆斯,闯了球场,残杀了很多人,其中包括托米。

自那以后,我们跟斯夫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再碰面。我跟哈克特一起为了查明他过去的份,来到一个尽是怪和变异的荒凉世界——后来我们才发现那原本是地球上的未来景象。我们从那个世界回来之后,我随怪戏团一起漂泊了几年,等待命运(或者说常虚·小)把斯夫和我再次安置到一起,来一场最后的决战。

当斯夫脱下伪装,他的本时,我们展开了战斗。我们本来两次有能力杀死他。第一次我们之所以放过他是因为我们想用他的生命换取黛比·赫姆洛克——我的人类女朋友一命。第二次是暮先生跟佳龙·哈斯特,还有一个正王之名、装扮成王的人打了起来。暮先生杀死了那个冒牌货,但是随即被斯夫打了一个满尖桩的大坑。暮先生本可以把斯夫一起拖坑中,但是为了让佳龙和其他能饶过他那帮包括我在内的朋友的命,他放了斯夫。只是到后来,斯夫抖搂了实情,说了他自己的真实份,这使得我们失去了暮先生所遭受的伤痛变得越发难以承受之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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