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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3/3)

挂上电话,不敢掉以轻心,脑快速运转,想参加婚礼应该穿什么,定要抢了她的风,才可灭了这把妒忌的火。但是,与那纯白的婚纱比起来,时髦的显得艳俗,休闲的显得邋遢、文艺的显得矫情,如同公主遇到了女王、蚊遇到了苍蝇,横竖都不对。她垂丧气的样张正勋不忍看下去,他夹了一粒生放嘴里,说:“和我吃个饭就这么痛苦么?”锦绣勉一笑,说:“不是的,一个女朋友要结婚,心里不是滋味。”张正勋问:“为什么不是滋味?”锦绣叹了气,用筷挑拨着菜,哀哀地说:“从小一起长大的,看着就嫁人了,有接受不了。”张正勋说:“看你的样,倒不像是因为这个。”锦绣说:“那因为什么呢?”张正勋收了,嘴角眉梢都是取笑,不言语倒像是在为锦绣留脸面。锦绣放窄了,稍有片刻地僵持,说:“你倒是一就看来了,你对女人倒是很了解嘛。”张正勋搁下筷,拿起桌上放的烟,,用烟嘴在烟盒上敲了几下,说:“我记得上辈的事情你信不信?”锦绣惊诧:“真的?”张正勋说:“是的,我上辈是个女人,所以我懂女人。”锦绣甩了下,说:“你就贫嘴吧,我贫不过你。”张正勋拿火机烟,的时候脸朝一边偏一些,用另一只手护着火,烈的男人味随他中吐的烟弥漫开来,混着泡菜坛里散发的辛辣刺鼻的酸味,上演着一“饮男女,人之大存焉”的好戏。张正勋说:“我陪你去吧。”锦绣想,你又不是帅哥。嘴上却:“你陪我去又有什么用?”张正勋指指玻璃窗外,锦绣随着他手指的方向望过去,定神一看,笑得把嘴角都拉到了耳,像是找到了救命稻草,有些俏地皱了下鼻,说:“你真的是很好的人。”

窗外的保时捷无论何时何地看起来,都那么洋气。

婚期来临,张正勋如约而至。她坐在他的车上,满脸都是喜庆,张正勋说:“看样像是你结婚。”锦绣打了一下他的手,撒的成分居多。张正勋说:“为了不让你丢脸;我还特地去洗了车、打了蜡,您看什么时候把这费用给报了?”锦绣说:“多少钱?不但给你报了,还多给你几个tips。”张正勋说:“一千三。”锦绣信以为真,想这人情欠得太大了,愧疚地说:“其实没必要的。”张正勋语重心长地说:“我是怕失你的份。”锦绣见他里藏着笑,才知被戏了,说:“要钱没有;要命倒是有一条;不过这条命不值钱;肩不能挑手不能扛的;拿去也没用。”张正勋瞄了她,说:“我看有用的。”锦绣涨红了脸,她最不能忍受别人这样窥视她的,比直接扒光她的衣服更来得下。她往外挪了挪,假装听不懂他话语里的潜台词,脸朝向窗外,风在耳边得呼啦呼啦作响,不知是他车开得太快,还是今天天气不好。倘若是天气不好,那么那女朋友定不会什么好运,都说结婚那天天气不好往后日也不好,锦绣不承认这是一“阿q神”,但内心确实平衡了些,并且虔诚地向上天祈祷着,上帝啊,快快下雨吧。张正勋伸过手来搁在她大上,她穿的复古圆裙不及膝盖,指尖正好能碰到一截,她的顿时炸开了。她低看他的手,她在二十四岁那一年,曾经在日记里这样写

蜀红四(5)

“这女人渴望变成一个。她需要选择一把自己的灵魂与情一并驻扎去,唯一选择的标准便是他必须拥有修长的手指。她迷恋手指修长的男人,修长的手指掠过她肌肤的时候她总是会目光涣散,她甚至可以嗅见他们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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