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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另一个时空里,那妇人终于阖上了双眼,与世长辞。青年握着她的手再不言语,紧紧闭着双眸,只有两道温热泪痕缓缓滑下清癯的脸颊,在风雨夜愈加冰凉,似乎要凝固在岁月的痕迹里。
刘翠翠叹息,拿出一个小花帕子,假惺惺向前递了递。
根据时空的法则,一切都是可见却不能改变的。
刘翠翠没有亲人,自记事起就是自己独来独往,少有的几个朋友还是命大得怎么受伤也不会死;她不理解这种伤痛,但还是揪心。
因为那痛意是真的。
她以为递过去的帕子会穿过虚空,也穿过那人的幻影,却不想指尖力量一滞,隔着帕子碰到了对方的脸颊。
湿润的触感一触即分,好像瞬间晕染了柔软的手帕。
刘翠翠愣住,触电一般缩回手,尴尬地用帕子给自己擦擦脸。
在那人睁开眼睛之前,她断开了空间的连接。
嗯,应该是足够快吧,她想——比我在超市里抢购折价鸡腿可快多了。
慌乱之中,刘翠翠忽然下了一个决定。
董事长与总裁难以分辨,稂莠不齐——然而王爷都是铁板钉钉的事实,比较容易受到业界认可。
程昱悠悠转醒,只看到刘翠翠拉开窗户,站着纷飞的雨水中,对自己凄美一笑。
“为什么你不是总裁?”她问。
说罢,少女从十七层楼高处一跃而下。
多年后,程昱仍然记得那翩飞的身影,深深悔恨着自己对她带来的伤害。
从此陌路,生死两隔。
尽管自己没有找到少女的尸体,可是这不改变她再也不属于自己的事实。
程昱在后半生一直责问自己,为什么就不多说一句
“我明天就把自己的职位改成总裁”——呢?
第三章哼是接近冷艳高贵的必要途径
先不提叫做程昱的男子是何许人也,为何刘翠翠会在游乐场里、拿着小化妆镜向无所不能的狐族始神祷告呢?
因为刘翠翠也是狐族——一只生活在高度文明化世界的狐狸。
据刘翠翠自己说,她只是一只平凡的狐狸精。
在漫长枯燥的岁月里,她唯有两个爱好:爱吃鸡,爱小说。
对于鸡,刘翠翠爱吃各种烹调方式的鸡,不管是酥酥的滑滑的香香的嫩嫩的都喜欢,就算是做焦了的都要咬一口试试;对于小说,她只爱恋爱小说——特别是女性第一视角的。那种沉湎于伤春悲秋、刻骨铭心的感觉,给她一种畅快淋漓的心灵享受。
各种欢喜悲情的桥段看得多了,刘翠翠也兴起了当一次女主角的念头,幻想着与一个英俊不凡的男人来一段缠绵悱恻的感情。反正她再不济也能掐会算,再加上容貌确实不错,桃花眼翘鼻梁皮肤白皙,想找个与小说描述无差的男人易如反掌。
只是不知为什么,她尝试了几次,结果都很苦逼。不是男人本身不太对路,就是翠翠太过狂热刻板地追求小说中的意境,把人给吓跑了。
说到底,还是翠翠不该给那些男人送爱心便当。任谁每天一打开饭盒便看到雷打不动的一只清水炖老母鸡都会头痛的吧?当然了,翠翠不会,所以她根本无法理解那些男子为何落荒而逃——对此,她直接把原因归结为:“书还是读得太少了,找不到规律”。
于是,只要有时间,刘翠翠就埋头在各种言情小说里,观摩书中的幸福如何开花结果,不仅通宵达旦,还常常被悲情的氛围感动得泪水涟涟,连她那一双桃花眼也跟着开花结果,终日肿得像桃子一样。
为了读书,她荒废了自己应有的事业,美容不做了头发不打理了,连每年一度的妖怪聚会都不参加了,唯一保留的就是吃鸡的习惯。
可以说,她“沉迷”了。
所以,当她遇到程昱的时候,其实是刘翠翠最暗淡最不能见人的时候。
那么,过去的刘翠翠有多漂亮呢?很难形容。说不上如何美丽,但是——找不到任何不美丽的瑕疵。
有无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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