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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3/3)

了,把这么重要的事情忘了,让我很想掐他脖,结果顾易森看着我炸的样慢条斯理地说:“哦,我一直以为第一次见你是在那场篮球场上。”我终于闭嘴,那是我第二次见他,却是为了别的男生。

作者有话要说:

、第九章

了一中,于一颖再次成为焦,当时有很多小团,于一颖的最大,她作为发扬优秀的传统,也就是集痴。我们偷偷搜集门人林宇、言驰等等的八卦,有他们场的每场篮球赛都要去看,中饭也去他们所在的堂……于一颖喜小白脸林宇,主要觉得他成绩够好,智商够,她的格就是敢敢恨的,因而了一个勇敢的决定:在球赛结束后写情书告白。林宇那个弱不禁风的样显然是不会参加篮球赛,但是他是篮球队经理。我很积极地要求陪她一起,主要是看言驰。

我是大众审,非常庸俗,喜的理由是他长得超级帅,所以成绩差,打架惹事,女朋友多如就忽略不计了。但是喜言驰的女生太多了,我被淹没在人群中;又没有于一颖的那勇气,就只好一直像只温吞爬行的蜗,只想着慢慢向他靠近

记忆中那是一场非常彩的球赛,反正我是看得激动万分,当时我旁边的那个圆圆脸女生还当场哭了来。直到今天我还记得她的脸,因为印象实在太,因为她很特别——在这么多喜林宇言驰或是其他风云人的女生中,她叫的是顾易森的名字。其实顾易森的球打得非常好,言驰从小打篮球,算是较为专业的运动员,然而顾易森这“编外人员”,竟也有着和他相似的平,让人着实吃惊。他长得没有林宇言驰那么令人“印象刻”,但是是那让人一见就觉得非常有味的,只是似乎太过张狂,除了他们那伙人说话时他偶尔一句,基本上不会理睬其他人。

于一颖和我都讨厌这样故作清的个,加上上次那件事让我对他第一印象扣分,后来基本就不会把神放到这样的人上。那天的后来,言驰他们队大比分获胜,所有场外的女生都大声呼,有簇拥上去的趋势。我不是长得最好看的那个,最情的那个,但却是最有毅力的那个。一直等到人群散开,而于一颖和林宇同时消失,我还呆在运动场。

正当我发愣地看着言驰仰的不清晰的侧脸,突然听到熟悉的声音,“南南,你在这里嘛?都这么晚了!”我心下一惊,转果然看到了手里拿着两颗篮球的岳方城,也就是我亲的表哥。长得很像一颗篮球的他此刻显得特别的喜,但是我现在没空去嘲笑他,这人从小就很婆,特别是非,然后去家长面前告状,要是被他知了我的小心思,肯定没我好果吃。我一慌,反问他:“你又怎么在这里?”

“我一直帮球队理杂务啊。”岳方城回答地很自然,还有些自得的意味,两秒后,他把球放在推车里,把我拉下观众席,“你过来,我向你介绍朋友。”

我是万万没有想到岳方城这人见人不不开的人会是我的梦中情人的朋友的。但是事实就是这样喜剧反转,反正我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言驰已经微笑地站在我面前,旁边是篮球队其他的人,最后面是顾易森,双手袋里,低着看着自己的球鞋。

那天大家都很兴奋,而我则觉得自己要幸福地过去了,和他们一一打招呼,相互介绍,直到到顾易森的时候,我有迟疑,说,“你好,我是岳加南。”然后他懒懒地抬看了我一,又继续看自己的球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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