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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郑老太太为了让儿
能够安安心心地
一个清官,宣布了一个“约法三章”:一是不能打着郑
访的招牌随便接受别人的礼品和吃请;二是不准答应帮助别人办事;三是全家任何人都不能去找县、乡、村领导办私事。
谈到“郑母教
”这件事,老江也禁不住唏嘘
叹,他还继续说
:“世间很多事情是让人想不到的,一个目不识丁的农村老太太,肯定没有学习过多少,也没有受过什么教育,偏偏她就有那么
的思想境界,郑
访当上主
全省
速公路建设的副厅长后没多久,长寿县的一位领导到她家
问,并主动提
让郑老太太的一个儿
到县城里工作,老太太没有半
犹豫,当面便谢绝了这位领导的‘好意’。还有一次,她和女儿用三
车拉着桔
到县城里卖,被
警没收桔
并罚款一百元。女儿准备向
警亮
哥哥郑
访的招牌,被老人家制止,最后她们因
不起罚款三
被
警拖走。第二天,韩老太太借来一百元钱
了罚款才把三
赎了回来。”
有这样一个
明大义的母亲,是郑
访的福气;可是,他最
的妻
和儿
,却是与母亲截然相反的另一类角
。
一九九四年九月,郑
访刚刚到成都走
上任,第一个给他送“财喜”的不是别人,却正是厅长刘中山的公
刘川,对于这样一位
份特殊的来访者,郑
访自然会客气地接待。刘川寒暄几句后,直奔主题,请求郑叔叔帮助某某公司在广邻路d段工程中中标。郑
访明白刘川是利用老
的地位在中间为自己谋私利,虽然心里有些不痛快,但考虑到初来乍到,又是个副职,不便因刘川的关系而影响和刘中山的关系,便勉
应承了下来。
谁料这件事办成之后,没过几天,刘川把十万元所谓的中介费
给郑
访的儿
郑勤,让他转
其父,并代他
谢郑叔叔的帮忙。
这是郑
访走上领导岗位后的第一次大额受贿。面对如此轻易得到的这笔
款,他的心动了,虽然表面上他装模作样的评批了郑勤几句,叫他以后不要再收别人的钱
,却并没有叫儿
将这笔钱退还刘川。
贪婪的心灵之门一旦打开,便再也难以关闭。自那以后,郑勤便经常会收到别人赠送的
额金钱,
1996年,某工程
长为了在隆纳路、成雅路工程中中标,一天晚上揣着一个装有两千元钱的信封来到郑家。郑
访不在,
家兰接待了他,当这位
长拿
两千元现金请
家兰转
郑厅长时,
家兰鼻孔一哼,斥责对方简直是不懂规矩,让这位
长碰了一鼻
灰,
家兰并别有用意地将儿
郑勤的电话号码告诉对方,叫他今后别老往家里跑,有事找郑勤,比找郑厅长还
用。
长
谢“
人”指
,第二天便找到了郑勤,郑勤直言不讳地给他开
了价码,告诉他如今通常的规矩都是承包方必须拿
预算的百分之三至五来作为中介费,少了这个数,事情便不好办。在郑勤的“开导”下,
长答应了郑公
提
的条件,结果如愿以偿。当然,这位
长也忍痛给郑勤送上了三十五万元的好
费。
一九九八年,某局为使本单位在达渝路中中标,找到郑勤。酒酣耳
后,局长助理试探着问郑勤:“这次投标,两次议标我们都排在第一,可能中标没有问题吧?”
郑勤笑
:“议标的前三名都可以中,不是你们认为合理就会中,而是要省
通厅认为合理的才会中。”言下之意,他父亲认为合理的才合理。
本来中标是情理之中的事,经郑勤一说,对方没把握了,“吓”
了一百三十五万元(至案发前已
给郑勤八十五万元)。
而
家兰的贪婪,比起其
毫不逊
。这个
生于重庆市中区一个小市民家
的女人,打着丈夫的招牌日
斗金不说,她还鼓动郑
访利用职权,为其妹、其侄分包工程,专门为
速路推销建筑材料,仅从暴富的妹妹妹夫手中,她便拿到了一百三十五万元好
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