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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阅读(4/7)

诉我北京不比长沙,这时门在外得穿大衣。

我撇了撇嘴,这时长沙的树木早已发新芽,北京居然还天寒地冻,而且风沙满天,了我一灰。它似乎不迎我这个外地人,而我却千里万里地向它奔来。

我刚开始住在都市时尚公寓,庄一的房虽不大但装修得时尚前卫,家样样俱全。我买了张单人床睡客厅,尽庄一让我和她睡一起,而且她的床是加大号的,可我喜一个人睡,另外她习惯睡,我受不了。

来北京的第二天,庄一带我拜见了一家国字号广告公司的老总,我在他的办公室刚一落坐他就拍板了:〃明天来报到!〃本来我对广告业很反,电视里见针的,路旁飞扬跋扈的,电话亭上躲躲藏藏的,全是广告,无孔不,实在令人厌恶,而且在我的印象中广告就是卖〃狗膏药〃,把死的活,把活的上天。

〃妹妹,你错了!〃庄一给我上了一堂刻的思想教育课;〃广告并不是你想像的那样,广告中的好创意很有思想,有的轻松诙谐让人捧腹大笑,有的遂内敛令人沉思,看好的广告是一神享受。而且传媒业在中国乃至全球都是最后一块酪,一旦从事把传媒业和it业结合起来的工作,更是前途无量。〃庄一引经据典举了不少成功例,最后说服我去了那家广告公司。

公司在阜城门,距地铁站近,通方便,尽上下班在车厢里贴相片,但不堵车很幸福。在庄一的安排下,我开始了我在北京的生活。

庄一借了辆车,了一天时间,带我从西到东,从南到北,从二环到四环,把北京城兜了个遍。我像刘姥姥大观园,看得转向。她问我对北京熟悉了没有,我摇了摇,她骂我笨,给我买了张地图,我看得乎乎。

庄一在北京生活得游刃有如,生活丰富多彩,白天上班晚上泡吧。庄一的公司在cbd,所以她大多选择三里屯的酒吧,她说没准在三里屯一个不小心就钓到了哪国王,澳洲平民女玛丽·唐纳森不就是在悉尼某个酒吧里遇见丹麦王储费雷德里克成为王妃的吗,人生有很多意外与偶然,不可小瞧灰姑娘。

刚开始我还和她去酒吧玩,后来受不了酒吧暧昧的灯光,男人迷离的神,女人妖艳的笑容,不怎么去了。酒吧里老外较多,喜找中国女孩调情,叽哩呱啦的,我学的是哑英语,比不上庄一还能和老外调侃几句。我在那环境里也不自在,笨嘴笨,而且在衣着妆扮方面比起酒吧里的其他女孩总像少了什么,我在长沙还算时尚,可在这里才知什么叫真正的新和前卫。

庄一平时沉默寡言,总是一副慵懒的样,可是一到灯红酒绿的酒吧,如同鱼儿到了大海,活蹦起来,表情夸张,笑得妩媚之极,或在舞池里疯狂摇摆,或在幽暗的角落里和男人大胆调情。她说生活太压抑了,需要发

我觉得酒吧里的庄一最真实,真实得淋漓尽致,一丝不挂。不过这生活属于庄一,不属于我,我不喜和陌生人说话,除了庄一我不认识一个人。然而对庄一来说,除了我她还认识这里的每一个人,只要她愿意去认识。用英文表达,我和庄一是except和besides的区别。当我不再去酒吧后,就不需要用except了。

我在那家叫百维思的广告公司媒介人员,总经理说这个岗位很锻炼人。有本畅销书叫《黄金是怎样炼成的》,他是不是想把我这一块连铁都难以炼成的石炼成金,我不得而知。我对媒介工作毫无经验,而且又是it行业,有不知脑,糊里糊涂。我以前只懂教书育人,教导那些十三四岁的学生尊老幼,谦卑有礼。

同事的脸像一尊尊冰雕,让我这个南方人会到北京到底有多冷了。同时在百维思我也会到了什么叫快节奏的生活,从早上9到下午5半,除了中午休息一个半小时,我要不停地打电话,不停地查资料,不停地跟着同事跑媒,不停地扯着肌对记者笑。

第一分:第4节:邂逅秦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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