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第31章(3/3)

在尸的上方的山坡上又找到两枚弹壳。弹壳地了标记,测量了到尸的距离。

从现场情况看,持枪者是在追逐中边跑边向被害人击,击位置距死者较远,最远大约有100米,另一枚弹壳约50—60米。由于山路陡峭,追逐路程较长。

死者上除枪伤外,穿骨折,开裂,为钝击打所致。

现场勘测工作一直延续到下午,有关人员勘查报告。当天,阜康市公安局和昌吉州公安局通过不同渠,把情况上报到自治区公安厅四——这就是我们前边介绍的那一幕。

9月1日上午,照杨德禄厅长的指示,昌吉州公安局技术科魏韦、何明等人把现场弹壳送往区厅十五行技术鉴定。上千11时,鉴定结论来,证实天山天池锅底坑所发现的弹壳,为石河“8·8”案件被抢劫的“五四”式手枪所发。据此,天池无名尸案,被定为“京、冀、系列枪案”第10案。

杨德禄副厅长原计划同刘晓辉长奔赴石河,由于天池案件的发生,并与系列枪案并在了一起,杨厅长地意识到,这一案情的新变化很可能会影响到侦查工作的全局。刘晓辉是极为重视现场的指挥员,在这一上他与杨厅长心照不宣。他们改变了计划,带领区厅四、十五的侦技人员赶赴天池现场。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副局长张海、刑侦长黄亚波,昌吉州公安局副局长那吾尔孜拜等也奉命来到。

大队人上山,匹不够,七八里陡峭的山路,大分人员都是徒步跋涉,走上去的。

来到牙山阿依草原大锅底坑,区厅和市局的侦技人员再次对现场行了联合勘查和搜索。

当天晚上,尸用棉毡裹覆,用匹驮下山,专车送往自治区公安厅,一步解剖,确定死者的其他特征。

被汽油焚烧过,脸正面左半碳化,右半被钝打击,颅骨变形。两枪伤,背中一枪,弹穿过心脏,右中一枪。死者1.72米,下较尖,偏瘦。突特征:门牙较大,上颌第四齿镶包金牙。死者左手指纹较好,右手的差些。

现场遗留:死者一只布鞋在脚上,另一只离尸63米远。布鞋较新,泥土不多,鞋底有老字号字样。此布鞋,阜康市内有售。

死者腰带上别着一个胎气门嘴,不是汽车胎的,是驴车之类的气门嘴。

现场捡到4枚“五四”手枪弹壳和一枚臭弹。

死者虽经过焚烧,但衣服留有残片。

现场留有,阜康品厂品,厂时间8月24日,售此糕的工厂有5家。

死亡时间:锅底坑现场附近有三帐篷,里边的哈萨克牧民分别叙述有一天中午曾听到三声枪响。推断是26日,案发时间约为中午北京时间2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