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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3/3)

,并被制离婚,但後世渐趋宽松,明清时期有不少男都有平妻。

娶妻,一般需要娶背景相当的女,娶亲之时,通过婚书写明双方家门第、嫡庶、年龄等资料。於某些朝代例如唐代,如果虚作假,娶到不相称的女,无论女方地位於还是低於男方,这段婚姻通常都会被制解除,且追究作假一方的法律责任。

习俗

娶妻的仪式非常隆重,周代周天娶妻前後历时一年多,诸侯则超过半年。後世娶妻仪式虽然简化,但仍包括聘书、礼书、迎书等三样文件(三书),经过纳采、问名、纳吉(又称过文定)、纳征、请期(又称乞日)和亲迎(或迎亲)六个步骤(六礼)。有时男还须亲自雁以供奠雁仪式之用,有些朝代男需准备诗歌妆诗之用。正妻不能降为妾,通常只在犯七的情况下才能被休弃,而有些朝代还规定,即使犯七,但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任何一条的,也不能休(三不去):第一,经历或主持了公公或者婆婆的丧礼;第二,娶时男方地位不,後来富贵的,也即是所谓的不去“糟糠之妻”;第三,妻的家族散亡,假如妻被休则无家可归。

庶妻

除正妻以外的其他偶就是庶妻,但通常称作姬妾,地位从到低有媵(正妻的同族陪嫁女)、妾的区别,另外亦会有一些没有经过正式婚姻仪式的女,多为婢女或女等贱民女,近似现代的情妇,有时也被称为妾,或称侍妾。

媵在周代盛行,周代贵族女嫁,需要同族妹或姑侄陪嫁,称为媵,後世鲜见。妾一般是男娶地位低於自己的女,不经过三书六礼,而以较简单的仪式纳为偶,称为纳妾,经过正式仪式所纳的妾又称为侧室。妾可以买卖,但妻不行。宋元以前,妾不能为妻,否则男方可能被以一年半的徒刑。宋元起有男在正妻去世或休弃之後把妾立为正妻,需要经过一重仪式,称为扶正。明清时代,嫡庶区分不再森严,把妾扶正的情况更普遍,也有男买卖妻的情况现。

婢女则是男纳地位卑贱的女,比如家里的婢女或者买来的歌,这些女因为份原因,属於贱民阶级,不能士人之妾,只能婢女或姬,近似情妇。妾和婢女之间有区别,地位不能互换,以婢为妾也是犯律,只有在婢女生以後,才可以立为妾。婢女一类的妾常被买卖或转赠他人。比如苏轼就曾把两个已怀的非正式妾送人,但其正式妾侍王朝云在继室王闰之死後,於家中地位却等同正室,只是没有正妻的名份。

妾所生和婢女所生女即是庶生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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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男人都向往古代的三妻四妾,可却不知古代的三妻四妾其实是贵族和有钱人的专利,大多数,咳,注意了是大多数哦,古代大多数男人只娶一个老婆的。

现在法律法律虽然是一夫一妻制,但是由於近些年来经济的蓬发展,男人包二的现象越发的xxxx。唉,叹个无奈。温饱思啊。

☆☆

这里是发文的区域,所以不能一一回留言。

谢谢亲们的留言,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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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副本比正文长啊,呵呵。我顺便说一下,在“作家的话”里面写的字是没有鲜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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