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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阅读(6/7)

像某蛮荒时代的洪赶着他往前跑。他的躯弱无力,他的神经也似乎一即断。

我至今都还不愿正视这一幕,这一幕发生在整个故事急转直下的转折。也许,这又是从一开始就注定了的,无法回避的,从年幼的天天在机场迎接他父亲的骨灰那一大起,从他患上失语症退学,从他在绿遇到我,从他在第一夜俯在我上大汗淋漓弱无力,从我与另外一个男人上床,从那些时刻起,他就在持续不变的绝望与梦想里脱不开。是的,他与这些东西难解难分,分不界限,只是在无可名状的柔官的影里生活一辈、死一辈。如此而已。

一想到这,我就想尖叫,那恐惧,那迷狂,已超了我的理解,超了我的力量。在此后所有的日里,天天天使般的面容轻轻一闪,我就要在门背后跌倒,心痛的时候是可以痛到死的。

一切跑的事都由李乐来,天天的钱被换成一撮一撮白的粉。两个人呆在宾馆的房间里,猫睡在电视机边,电视机成天开着,那上面每日有打劫案和市政工程的报。几乎不吃饭,的新陈代谢几乎降至零,门开着,方便服务生送饭,连走动一步都懒,房间里散发奇异的某不真实的气味,像果冻放里那清新而腐烂的混合。

渐渐地,为了省钱,或者有时找不到生意的熟人,他们去药店买很多咳嗽糖浆,储备在房间里以供不时之需。李乐会用一土方法在一只小咖啡杯里把糖浆熬制成某麻醉替代品,但味实在很糟,可还是聊胜于无。

有一天,小猫线团从这个房间里走了。它一连几天都没有可吃,它已经不再得到主人的关照,于是有一天它决定走,走的时候肚瘪瘪的,暗淡,骨架嶙峋,似乎活不太长。

它走了以后一直没回来,它不是死了,就是成了一只专门在夜垃圾堆里觅,在街角某的野猫。

情况变成这样,我一时被惊呆了,脑糊里糊涂的。而失眠更是使人全,所有的影都在四周飘移,记录下千万的形状和绝境,在燥而没有希望的夜晚,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地想了一夜,把我和天天相识的日没有秩序地重映了一遍,我的大脑像一片蒙着灰尘的屏幕,我和我的宝贝则是世上最蹩脚的男女主角。

可我们那么地彼此相,谁也离不开谁,尤其是现在,天天随时会像天外浮尘一样以失重的速率飘远的恐惧使我的心痛成一团,我觉我更他了。我盼着天快亮,不然我就要疯了。

十九、去南方

钥匙在窗台上,钥匙在窗前的光里,

我有那把钥匙,结婚吧艾!不要

钥匙在窗前的光下。

——艾·金斯堡

第二天我带着一只小小旅行包,直接坐车去了机场。在机场我买了下班去海的飞机票。完这些,我想起有一些电话要打。天天的房间没人接电话,他好像不在宾馆,于是我给宾馆前台留了言,说了我到海的时间。翻着通讯本,我有些黯然神伤,在此时在我面临一个凶吉未卜的问题时,好像还是找不到合适的人可以打打电话,分担我的惊慌和焦虑。

当娜的手机关着,朱砂办公室的电话一直在占线,手机也占线,不知她同时在跟几个人说话,蜘蛛因差公不在上海,他的同事问我有什么话可留下,我说谢谢,不用了。剩下的还有我的编辑邓,我的心理医师——大维,我的情人克,我的父母,还有此前认识的几个男的电话。

我把磁卡在话机里,情绪低落,转过脸隔着大玻璃窗可以看到一架麦飞机正沿着跑行,然后经过加速,它猛地一抬,冲了我的视线。那瞬间飞升的姿态非常优,像是银大鸟。约翰·丹佛的歌《乘飞机远去》曾经打动了多少寂寞旅人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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