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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3/3)

钉,而不是安若。事实上,在那情况下,在他遭遇失了父亲与孩的双重打击的情况下,如果他不想离婚,善良的安若是不会再的。

还有两个看似多余人。一个是陈晓城,这个名字发音与小二无比相似的年轻人,其实就是一个恶搞符号。这个故事尽是第三人称,但我的叙述角度自始至终只有一个,就是从安若的睛看整个的故事,程少臣的想法,永远无法真实的来。所以我借了陈晓城的嘴,在他即将再度场前,把他的其实并不浪漫的回动机描述了一下。而且安若对陈晓城的态度也很值得玩味,她是个对任何人都友善的女,唯独对陈晓城,算不上太友好。可见在她的潜意识里,她是把他作为程少臣的替对他很与众不同,给过他特别的优待,也对他有排斥。毕竟这孩与那家伙确有相似之,名字,特长,以及那一曲大黄蜂。所以后来安若对程少臣的再度现那样的排斥,因为他搅了她的生活,在这里算是一个伏笔吧。

至于那位施董事长,把他摆来,也算是为了证明,安若其实是个很有魅力的女。虽然整个故事始终没有描述她长得多么艳动人,多么让人一见便难忘,但她个里的确有很引男人的成分,所以程少臣当初一时兴起去追求安若,虽然脑的成分是有,但也并没离谱。安若本来就是他比较欣赏的,认为可以作妻的那一类女。而安若对施的落落大方的态度,对比她后来对江浩洋的大方态度,再对比她对程先生后来的无礼态度,足见她对程少臣的觉永远与对别人不同。女人只有对自己很重视的人才会任与失礼,尽她可能不承认。而她在与男人往过程中所表现来的那神洁癖,是程少臣一年半以后再回来,而她仍然留在原地的主要原因(程少臣真tmd幸运)。

(五)

都市故事一向都很容易撞车,无论框架,或是细节。因为经典的东西太多,有一些几乎已经成为公式,不由自主地就模式写了。这个故事里自然有很多,比如,偶遇,分分合合,豪华的宴会,鲜钻,误会,产,一切俊男女故事里必备的元素,这个故事里都没缺少,俗吧俗吧大家一起俗。

也有一些细节,因为有明确的灵来源,所以我以某形式加了备注。比如他俩在三次婚礼上相遇,这个构思的确来源于《四个婚礼和一个葬礼》,所以我明了。还有两书中很重量级的细节,一是程少臣将沈安若盛装打扮后带她参加宴会,并送她很贵重的手镯,另一是两人重逢后,安若自愿地被程少臣骗到酒店里,在电梯里安若自嘲自己是应召女郎,这两来源于同一电影,《漂亮女人》,后一我也把这来了,而前一糊地写了一句,“就像一经典电影的桥段”。

再如在婆家过年的那几个段落里,安若找碴般地看的那两,《龙凤》,《鸳梦重温》,前一我的确是在暗示,与紫嫣同学曾经有昧的,其实是大哥而不是小二,但紫嫣最初喜的却是小二,这便是程少臣因怀着愧疚之情对她一直很保护的原因之一。当然,不要理会那电影的细节,我只用了框架。因为这段故事一直不愿意说明白,所以考据派的读者可以自己去会,喜速读的读者,不妨一略而过。至于后一,因为这故事到了这里还不到一半,但他俩离婚的结果已经是提前揭示过的,所以尽从文字表面上看,是安若讽刺程少臣,事实上,本作者在向细心的读者剧透后面的故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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