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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阅读(3/3)

白异常的年轻农工,闯了来。

“快!”托斯叫,“来酒!”特丽莎跑去,取回一瓶思利沃维兹,往一个酒杯里倒一些。年轻人一就饮得净净。

他们告诉她事情经过。那位小伙刚才肩胛骨脱臼;痛得叫爹叫妈。大家都不知怎么办,只好叫托斯。托斯三下五除二就把骨复位了。

小伙又喝下一杯,对托斯说:“你太太今天真成了绝佳人!”“呆!”主席说,“特丽莎从来就漂亮。”“我知她从来就漂亮,”年轻人说,“但今天她穿上了这么漂亮的衣服。这打扮我可从来没有见过。你们准备门吗?”“不,不是。我是为托斯穿的。”“你这个幸运的鬼!”主席大笑着说,“我那老太婆梦也没想过要为我来穿衣!”“难怪,你总是同猪娃去散步,猪娃代替了你老婆。”年轻人也开始哈哈大笑起来。

“算了,菲斯特怎么样?”托斯问。“我至少——”他想了想,“至少一个小时没有看见它了。”“它一定在想念我。”主席说。

“看见你这打扮,我就想舞,”年轻人转向托斯问,“你允许我跟她舞吗?”“我们都去吧。”特丽莎说。

“你来吗?”年轻人问托斯。

“你们打算到哪里去?”托斯问。

小伙说了附近一个小镇的名字,那里的旅馆酒吧有一个舞厅。

“你也来,”年轻人已经喝下了第三杯思利沃缎兹,用指令的气对集农庄主席说,又加上一句:“要是菲斯特太想念你,我们就把它也带上。这一来我们有两个可以场的猪娃啦!娘们一看俩大饱福,不来求才怪呢!”他又哈哈大笑。

“要是诸位不觉得菲斯特丢人,我就听你们的。”他们挤上了托斯的小卡车——托斯开车,特丽莎坐在旁边,两个男人带着半瓶酒坐在后面。车还没有村,主席发现大家忘了菲斯特,大叫大嚷让托斯把车开回去。

“不要急,一只猪娃也开得了锣。”小伙让主席安静下来。

天渐渐黑了,路开始急转弯爬

他们来到镇上径直开到旅馆。特丽莎和托斯从未到过这里。他们下到地下室,找到了酒吧、舞厅以及几张桌。有一位大概六十来岁的人在弹着钢琴,年纪与他差不多的一位妇人拉着小提琴。演奏的名曲已有四十年历史了。有五、六对舞伴飘在舞池的地板上。

“这里没有人跟我。”小伙朝四周扫了一,立即邀特丽莎舞。

农庄主席和托斯坐在一张空桌旁边,要了一瓶酒。

“我不能喝,”托斯提醒他,“我要开车。”“别傻,”他说,“我们在这里过夜。”他起去服务台,订两个房间。

特丽莎与小伙从舞池里归来,主席接着邀她,最后才到托斯。

“托斯,”她在舞池里对他说,“你生活中的一切,都是我的错。由于我的错,你的句号打在这里,低得不可能再低了。”“低?你说什么?”“要是我们呆在苏黎世,你仍然会是一位外科医生。”“你会是一位摄影师。”“这是作一愚蠢的比较,”特丽莎说,“你的工作对你来说意昧着一切;我不在乎我什么,我什么都能。我只失去了一样东西,你失去了所有的东西。”“你没注意到我在这里很快乐?特丽莎?”托斯说。

“外科是你的事业。”她说。

“追求事业是愚蠢的,特丽莎,我没有事业。任何人也没有。认识到你是自由的,不被所有的事业束缚,这才是一极度的解脱。”他坦率的声音不容怀疑。特丽莎回想起几个小时前他修理卡车时的一幕,想起自己亲看到他如此老态。她已经达到了自己的目标:一直希望他变得老一些。她再次回想起自己儿时的房间里那只贴着自己面颊的小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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