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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啦,不过这帐蓬很小,真是不好意思。这样好了,我抱著你一起睡,你就睡我和john中间,这样就刚刚好了。」
「那就失礼了。」
我笑著一把抱住johnny,灰狼的体温比友人高一些,抱起来有点刺刺的,不过我没有过这种经验,觉得十分有趣。我正想闭上眼睛睡觉,却看到john爬了起来,背对著我掀开帐帘,我不禁一呆:「john,你要去那啊?」
「上厕所。」友人闷闷地说。在他回来之前,我已经抱著灰狼沉入梦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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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清晨我就被附近的鸟吵醒了。我往旁边一摸,狼和john都已经不见了,我揉著眼睛坐直起来,掀开帐蓬往外看,山间的晨曦微微抚著林间,我眯起眼睛,觉得整个人都活了过来。要不是人类有其必须履行的社会义务,我真想一辈子待在这里。
我穿著睡衣出去,又马上被早晨的气温冷得冲回去加衣服。不过我才重新探头,就看见一团东西笔直朝我飞了过来,有了火车上的经验,我马上缩了一下,那个东西就笔直地插到泥土里,留下满天的羽毛。
「呃。。。。。。你还好吧?」我盯著整颗头插在地上的雀鹰,有些不确定地问。
那只鹰把自己头拔出来,一开始还颠颠倒倒的,好半晌才站直过来。我心里想:他该不会是常做这种运动,脑子才会变得怪怪的吧?
「我没事!我好得很!captain,今天要探索那一座神秘的岛屿呢?」
雀鹰举起翅膀向我敬礼,还一脸严肃地对著我。我不禁笑出声来,如果不需要我翻译的话,这只鹰还真是有点可爱。
「水手!你还愣在那里做什麽?清洗甲板!扬帆!再偷懒的话,就把你丢到大海里喂鲨鱼!怕了吧,哇哈哈哈哈哈。」
(bsp;。。。。。。前言撤回。
我学morris的动作,把那只鹰从地上抱起来,仔细检视他的左翼。发现竟然有伤愈的痕迹,看来并不是天生的,而是後天在那里受了伤,才变成这样。这麽说来,他的飞行技术如此别脚,或许也和翅膀上的伤有关。
我抱著雀鹰到处找john,不过他不在澡堂里,也不在营区,不晓得跑到那里去了。雀鹰在我怀里唱起航海歌,看来今天的角色是船长吧!我於是信步走到树林里,却发现一株杉木下有个人,靠近一看,却是男孩的老爸vincent。
我慢慢走近他,雀鹰还在吵闹,我用两只手指夹住他的喙,比了个「嘘」的手势,但是他还想继续唱,我只好说:「嘘!下士,现在我们要进行的是机密任务,请肃静!」
那只鹰眼睛一亮,立刻举起翅膀:「遵命,长官!」然後马上就闭嘴了。
我走到vincent身後,才发现他坐在一个旧木椿上,在他面前的是个画板,vincent专心地盯著那画板,还不时往上添些什麽。我才知道,他一直当宝贝背著的那袋东西,原来是一整组的画具。
我透过他肩膀往画板上看去,他画得异常专心,完全没注意到我靠近。他忽然抬起头望著树丛,我顺著他的视线看去,才发现树上是只鹌鹑,而vincent正仔细一笔一划地勾勒出鸟翼。我发觉要是扣除他的个性,这男人还算得上是气质帅哥。
我想凑近一点看,结果我怀里的雀鹰却忽然尖叫一声,吓了我一大跳,vincent也立刻回过头来。「对、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要偷看的。」
「你是。。。。。。?」他眯起眼睛,好像很困惑的样子。
「。。。。。。昨天晚上,和你一道上山的人,记得吗?」
「喔,对,你是借我们帐蓬的人嘛!不好意思,morris说回t市的直达车要到下午才有,我觉得这里很漂亮,忍不住就自己出来逛逛。」他边说边轻咳了两声,别过头又转了回来,大概是昨晚山里太冷,所以感冒了。
「你在画画吗?」
「啊,是的,我在画鹌鹑,你要看吗?」
「可以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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