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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阅读(1/4)

第一部分

晚上,夜深人寂。秋香睡了。徐善和李易在小客厅里吹着冷冷的旧空调,自己掌勺做了几道可口的新鲜小菜,就一瓶接一瓶地喝啤酒。这两个学友,在大学的时候就是很好的酒友,虽然那时不像现在这么豪华,吹空调,吃炒菜,那时只是一包花生,两瓶珠啤,可是照样喝得指点江山,激扬文字。

中年英雄



小说是个累人的活物

文/千夫长

这本小说我写得很累。

2003年1月《红马》出版时就已预告,计划当年8月出版,但是我却写到现在,今年的8月才出版。

想写这本书时我挺狂妄,想用春秋笔法为我生活了近二十年的广州写一部发展简史。每天坐在电脑前,我虔诚地净手焚香,但是,西汉那个写《史记》的司马迁苍老的灵魂就是不附我体,我揣度那苦灵魂早已转世投胎。任凭写作背景海阔天空,在我电脑屏幕上晃动表演的,始终是和我一起打拼伴随广州共同成长的那群朋友,这让我的写作变成一种宿命,我要为那群由青年长成中年的朋友树碑立传。城市像被子一样成为我的小说背景,我要展示的是被窝里的人。

我和胡野秋在《人马情未了》的对话中说过,不要把我误解成只写蒙古草原的作家,《中年英雄》和我的草原之间连一片草扬的猫步横行天下作了一个广告而已。

这是我在我的报纸专栏《羊城晚报》里写的一个寓言故事,叫《猫步天下》。今天就给诸位读者推出一个会走猫步的模特。让诸位读者开开眼界,看看没有灵魂的美女的生活细节。

广州红酒市场上的风云人物李易桃花运盛开,就找了一个模特女朋友。李易现在社会上都统一叫他李总,只有我这写书人不分尊贱,还是直呼他李易。李易的女朋友叫杜鹃花。杜鹃花来自西北的陕西,说话一口强劲的男人腔调。李易是在夜总会看上了在t字舞台上表演的杜鹃花,那天表演结束,根据李易的示意,老板把杜鹃花叫到了包房。李易几乎有点一见钟情。在李易带她宵完夜去中国大酒店开房的路上,浪漫的李易很想给杜鹃花改个名字,李易想管杜鹃花叫喜儿。因为杜鹃花扎了一条很朴素的又黑又粗的大辫子。李易当时边开车,边幸福地遐想,杜鹃花的气质味道多么像自己当年的偶像《白毛女》里的喜儿呀,杜鹃花的名字有点土气,我就给她改个名字叫喜儿吧。现在先不告诉她,等回到房间给她个惊喜。

在夜总会里,一开始就打定主意要搞定这个模特的李易,却开始了不断地修改自己的主意。他对杜鹃花一请就到了他们的包房感到有点失望,他想,她怎么这么不矜持呢,拿拿架子,让我多请几次,我也好有一点成就感,不容易得来的才值得珍视。接着,他说请她一个人去宵夜,她连推迟一下都没有,就感到很荣幸地答应了,李易又失望了一次,他想这个女人头脑太简单了,这么容易跟人出去,背景肯定很复杂。当宵完夜,李易得寸进尺提出一起和她去酒店开房,我们的模特杜鹃花只说了一句话,听你的,这句话简直让李易绝望,不会吧,这个女人这么容易和男人上床?

但是李易还是往好的方向去想这件事,可能这个杜鹃花也和自己一样,属于一见钟情。

上了床,李易发现杜鹃花皮肤粗糙、黑瘦,膝腕部的骨头坚硬,向外凸出。做爱还没正式开始,她就职业性地开始了夸张的号叫。嘴、鼻、眼在抽搐的面孔上变成了几个黑洞,扭曲着就往骷髅方向发展。这种身体的女人在古代是没有好下场的,古代的女人价值几乎就是床上用品,男人抱在怀里,总是会恐怖地想到酣睡在坟墓里的骷髅。现在的模特时代扩大了女人的价值范围,灯光照耀,表演在t字台上,时尚给她们的定义是骨感美。

当天晚上,他也决定不给她改名字叫喜儿了。他改变了一切主意,同时也打定了新的主意。

其实杜鹃花也不容易,她们这种在夜总会表演的模特,大家都叫她们野模,也就是说不是正规模特。正规模特不在夜总会表演。她们这个野模队里,有从正规队里退下来的老模特,有从西北,据说主要是陕西和新疆来的身材高挑的乡下女孩子,广州有一段时间有很多这样的女孩子,不知道是哪个人贩子贩来的。杜鹃花是在正规模特队出来的,所以气质像喜儿。她们这群野模其实眼下正面临着一个关键的抉择,或者找个男人留在广州,或者回西北乡下。干野模养活不了自己,更不用说再去顾家里那一大帮农村的穷苦亲人。所以有很长一段时间在广州的夜生活里,出现了一道高女人和她的矮男人的奇特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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