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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rris似乎也和john聊了起来,我一直很想知道他们当初在车上说了什麽,於是悄悄地凑了过去。但他们的谈话内容却令我费解:
「结果你们来了趟蜜月旅行,还是毫无进展啊?」
「。似乎是的。」
「你特别对别人好像也没用,他根本不知道吃醋两个字要怎麽写嘛!你的努力全白费了啊,大叔。」
「真有这麽明显吗?这麽容易就看得出来。」
「谁要看不出来就是白痴了。」
「。。」john忽然变得很沮丧的样子。morris老气横秋地向前一步,拍了拍友人的大腿,好像在安慰他什麽似的:
「不过你也别太难过了,并不是每个小孩都像我这麽精明。毕竟我家也有一个很迟钝的家伙,我可以体会你的心情。」他边说还看了一眼vincent。
johnny一直站在铁轨旁,夕照映在他雄壮的体型上,直到火车离去,他才缓缓踱步走回我身边。我觉得他看起来也心事重重。
「我们之後还有要事,就先告辞了。」vincent牵回morris的手,向我们微一鞠躬。我本来还想和他们去吃个饭还什麽的,但一来我这边有两个莫名陷入低潮的生物,vincent的表情也格外严肃。morris大概看出我的不舍,他静静地说:
「今天,是爸爸。wrence的忌日。」
我恍然大悟,赶紧和他们道别。我和john目送著两人一大一小的背影,往车站那头渐行渐远,我忽然想起来,vincent的寿命是如此有限,如果照john的说法,这对父子最长最长也只能再做个十年。世界上竟然有这种种令人感伤的疾病,有人什麽都不做,却能长命百岁,实在是太不公平了。
但至少他们在有生之年,能找回彼此,这世上有很多人,包括我在内,连十年的天伦也无法享有。想到这里,我又觉得有些欣慰起来。
或许所谓亲情,和血缘是可以分开来的,甚至不必是同个种族。就如morris和vincent,就如老是叫morris「老爹」的雀鹰,就如我和我的友人。
想到这里,我不自觉地走过去,从後头牵住了john的手,友人有些讶异地看著我。
「我们回家吧。」然後他说。
那张鹰的素描,後来张贴在我家墙壁上,成为众多动物访客的欢乐的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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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终究要回到正常的轨道上。
john的车开进t市喧闹的市街,街上人类来来往往,城市的压迫与紧张感再次向我涌来。我捏紧手中vincent送给我的画卷,想起过往许多人类的遭遇,我觉得我不能逃避这一切,因为我已经拥有太多旁人所无的幸运了。
车子下了高速公路,逐渐接近我在森林里的家。我抱著灰狼的头坐在後座,离开vincent父子後,他又恢复难以理解的沉默,平常他这样一语不发的时候,不是在想事情,就是在生我的气。
但这次我却猜不出他是为了什麽,因为他看起来有点消极。虽然有时候稍嫌霸道,john是一个对自己很有自信的人,同时他的自信,也能在群众中领导他人,不管在什麽地方,john总是最显眼的一个。但现在,我觉得他的自信忽然消失了。
「john,你。」
「我是不是让你很没安全感?」没想到我才开口,john就忽然说话了。出口的问题让我一头雾水。
「安全感?」
「遇到事情的时候。上次狼的事情也是,这次救小孩的事情也是,你是不是觉得,找我商量只会坏事?」
「咦?」我呆住了。其实我每次会背著john偷偷摸摸做事,都是怕他会骂我。我不知道他为何会有这种想法:「我没有这样想啊,我只是。」
「我是不是让你无法信赖?是不是每次你需要我的时候,我都没办法派上用场?你是不是觉得,我老是和你站在不同边?」john的语气逐渐有些激动。车子驶过我家门前的小路,稍微颠了一下,我越来越觉得奇怪。
「没有啊,john,你在想些什麽啊!何况你常常都在国外不是吗?我都这麽大了,自己做自己的事是当然的事,这跟信赖不信赖没有关系,我总不能一辈子赖著你吧?」
「那你为什麽宁可找那只狼一起行动,也不肯告诉我一声?我比狼还不如吗?」
车子在我家门前那棵橡树下急停,我和johnny都前倾了一下。john忽然打开车门下车,然後又打开後座的门,把我抓了出来,动作有点粗暴。对於友人莫名的发作,我也开始有点生气了:
「你到底在说什麽啊,什麽你比狼还不如?照你的说法,狼本来就应该不如你吗?我实在受不了你这种想法,自从johnny来了之後,你越来越像个自私的人类。」
「对,我是人类!」
john突如其来地大吼道。我被吓住了,john搥了一下我家的橡树,瞥过了头,灰狼跟在我身後下车,只是静静站在我们身後。
「我是人类!我他妈的生下来的是个该死的人类!而且偏偏我的。朋友,又是个精通动物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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