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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纽约警署(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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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正当乔治打算完成最后的一份工作时,他听到了窗边传来一声闷响。

反观纽约,斯塔克、奥斯本这两家单拿一家来就足以比拟韦恩企业,其他的诸如姆科技、aim、汉默工业等大型集团同样有极的竞争力。

这一天,乔治正在警署里加班,他的办公桌上时常会准备一杯咖啡。

在这情况下,哥谭偶尔还能赢过纽约,可见韦恩企业的大。

至于为什么不先寄到金并那里。

在正式行动以前,他还有七天的时间行踩

查理对此表示怀疑,“你之前说过,这个威尔逊·菲斯克有个绰号叫金并,是全国最大的黑霸主,个人武力也达到了人类极限的程度,你确定自己能应付的了?”

当咖啡喝完的时候,往往他的工作也完成了。

乔治·斯黛西是纽约警署的局长,职位上和哥谭的戈登属于同级,不过他比戈登要年轻不少,看上去才只有三十多岁。

为了寄自己的预告函。

纽约,国乃至全世界的经济中心,经常和哥谭竞争城市经济第一的宝座,当然纽约赢得次数要更多一些。

每天夜去踩,虽然可能会导致一睡眠不足,但只有这时才不会引起外人对“麦吉森”的怀疑。

麦吉森自信满满

然后一人一狗就开始讨论起细节……

“放心吧,查理,我不会来的,战斗可不是怪盗的工作。”

第二天,午夜。

原因很简单,金并这个人野心极大,且对自己有着极端的自负,就算见到了自己的预告函,也只会用他自己的手段来掉这个胆敢挑衅他的怪盗。

这时,他的杯里刚好只剩下最后的一咖啡,手里的工作也只剩下最后的一

当麦吉森踏上曼哈顿岛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拦了一辆租车前往纽约警署。

见麦吉森这么说,查理用它的狗脑袋仔细地想了一番,觉得还算可行。

他不可能大肆宣传这事,更不可能报警,这样都不够混还怎么摸鱼?

同戈登一样,乔治的妻也在很早就去世了,只留下了一个女儿,现在年仅十一岁,还在读小学。

条件反般地扭望去,一张白纸黑字的卡片贴在了窗上……

乔治是一个非常尽职尽责,且富有心的警察,在很多地方上他和戈登很像,不同的是他非常不喜那些夜里在街窜的蒙面义警。

乔治归心似箭,因为他的女儿还在家里等他,他了份三明治留给女儿当晚餐,不知她吃了没有。

虽然听上去不是很丰盛,但乔治现在就只会三明治,不过他也在积极地学习如何好料理,尽他知自己没有这方面的天赋。

哥谭能在经济上与纽约抗衡,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韦恩企业的总位于哥谭,然而除了韦恩企业外,哥谭很难再有其他的超级集团。

所以如果他是哥谭警察局长的话,多半gcpd和蝙蝠侠的关系不会好。

当然这里就不得不提到,他的女儿有一个童年玩伴叫彼得·帕克。

麦吉森改换面之后,悄悄来到了米勒港附近,坐上了早就准备好的快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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