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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未过门的妻子(2/2)

废神,废

“潘金莲,你这个寡妇今天要是不在休书上签字画押,老娘还就不走了。”

“嫂嫂,以后家里的重活累活,你就别了,都给我来吧。”武二心疼

北宋律法有规定,不是男休女,还是女休男,双方必须在休书上签字画押。

潘金莲略显失落,悠悠不舍:“你确定?要不再摸摸,再确认一下病症?”

()

潘金莲追问,“柳香香是你未过门的娘,你现在能下炕了,不见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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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对对,就是那里。”

很明显,母女俩是为了贪图财,才会三天一小闹,五天一大闹。

潘金莲好小葱拌豆腐后,三人简单吃了一下。

“不打,等你睛彻底复明再帮嫂嫂。”

嫂嫂总以为他看不见,现实是他能看见。

晌午刚到,炊烟已升。

可让武二无法接受的是,纳亲时送的聘金聘礼,她们一概不退。

,余音绕梁,久久挥之不去。

为了这件事,她没少和柳氏母女争吵,甚至对簿衙门公堂。

武二也没有糊。 [page]

“想让我签字画押也不是不可以,先把聘金聘礼退回我们武家,否则一切免谈。”

为律者,会被视为通罪,浸猪笼,沉底。

他连柳香香的面都没见过,甚至长什么样都不知,怎么可能毁她清白。

潘金莲毫不畏惧。

正收拾碗筷时,武二最不想见到的人,敲开了院里的柏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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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二突然觉瞎也不好装。

为此,这件事就一直耗着。

“你这是于初期的腰痹之症,等我去集市买银针,帮你针灸一番后,自会痊愈。”

“嫂嫂,柳氏母女又来了,我先回西厢房了。”

柳香香的娘亲柳氏,如泼妇一般,刚一门,就扑通一声躺在地上,撒泼打起来。

北宋习俗礼法有约,未拜堂成亲之前,男女双方是不能见面的。

他穿越过来的记忆告诉他,这门婚事是由媒婆牵线而成。

可清官难断家务事。

这些他都能理解,毕竟当时的自己,是一个活死人。

还说无耻的说,聘金聘礼要作为毁柳香香清白的赔偿金,赔给她们柳家。

府衙县令即便判柳氏母女无条件归还所有聘金聘礼,柳氏母女还是不从不认。

“疼”

太动听了。

“好了嫂嫂,确认完毕。”

“咳咳”

读书时,私塾的先生多多少少教过。

“哪里不是腰……”

“我瞎,不想见。”

不然的话,不允许再嫁再娶。

“那个……嫂嫂,我很确定。”

年纪轻轻就得了腰痹,嫂嫂明显是累的。

柳香香虽然是他未过门的娘,可在三年前武家发生变故后,就已经向他提了休夫。

“二郎,你个槌。”

潘金莲羞涩难耐的撇过脸,不好意思和武二对视。

日照当,雪渐微小。

“啊”

对于这个女人,武二厌恶至极。

听到嫂嫂的声音,武二赶收手。

如果那时候能说话,武二真会指着这对母女的鼻梁骨骂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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