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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2/3)

“你这不是胡搅蛮缠吗?”一个审判员忍不住地训斥

“我已经说过多次,我不能回答你们这个问题。”他继续颤栗着答

“正因为我是正常人,我才不回答你们的这个问题。”他惨惨地一笑,答

“你说你是正常人,你为什么就不能回答我们这个问题?”审判员再问。

“如果您是这么认为的,那我也没办法。”他答,并低下了去。

韩起科实际上只服了八年刑。他是提前两年获释的。再次见到他时,他已获释好长一段时间了。八九年里,他始终拒绝面见任何熟人。我完全想不到,那天他居然还会主动来找我。那时,哈拉努里已经升格儿建市。我也早已回到哈拉努里,并且在新建的哈拉努里市市委担任副书记一职,也快有一年多的时间了。那天,快到中午时分,市委秘书科的一位副科长匆匆给我送一份第二天某个会议上要用的讲话稿,偶尔谈起,近来国企职工

他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宣判后,他没上诉。我再次见到他,已是他刑满释放后的事了。在他服刑的那些年里,我曾驱车长途跋涉好几百公里,去他待过的一个劳改场所看望他。他不见。宣判后,由看守所押往劳改队服刑前,带领原小分队队员特地来给他“送行”。

跟这些沙丘、黑杨林、沟、旱獭和天空一样,既不用问其来历,也不用考察其去向,更不用记载他的活动轨迹,他与生俱来就是属于冈古拉,最后也一定会归寂于冈古?拉……??在审中,他消瘦得厉害。他认罪。特别是当法警向他示那几个被严重烧伤的孩的照片时,他泪了。但是他怎么也不回答这么一个本的问题:“你为什么要放这一把火?”的父亲立安找法院认真地谈过一次,他认为,这孩一直生活在福海边,受其左右。而福海,很多年来由于特殊环境,心态失常,情绪失控,也极大地影响了这个孩的心态和情绪。纵火行为是这孩在突发的神失常状态下发生的。希望法充分考虑这一,给于减轻或免于刑事分。审判员们也找韩起科本人谈过。(当时还没有律师辩护一说。)法院要为他一次“神疾病”方面的检查,如果能确认他的神经不正常,那么,量刑时就可酌情考虑了。但遭到他断然拒绝。他说,我放火时是清醒的。我知自己在什么。我不是神病患者。我是正常人。审判员说,正常不正常,你说了不算,我们说了也不算,得由神病大夫说了才算。这是对你负责。他说,我是正常人。我不需要这检查。所有那些说我、说场长神经不正常的人都是别有用心的。审判员说,如果你决不接受检查,持认为自己是正常人,那我们就要正常人来判你了。你考虑过这个后果没有?他浑颤栗着答,我为自己所的一切负责。不错过什么,还是对了什么,在的时候,我都是正常人。

“那好吧,你就等着最后宣判吧。”审判员和书记员们收拾起卷宗,板着脸走了。

最后,法采纳了冈古拉几十位老人的“证言”,以十七周岁未成年来考虑他的量刑问题。

他也不见。病重的福海多次托人给服刑的他送去吃的穿的,他全都退还了。甚至都不愿留在冈古拉的劳改队里服刑。十年后,我问过他,当时为什么不愿意留在冈古拉服刑,也不愿见我们这些熟人?他沉默了很长一段时间,只说了一句话:“我想……那样……那样也许更合适一些吧……大概是更合适一些吧……”为什么那样更合适一些,他还是不肯细说。

“那你倒是跟我们说说,你为什么要放这一把火?”审判员又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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